把握军事智能体建设规律
■孔睿 陈小迁 孙鹏浩
引 言
军事智能体是信息化智能化战争形态深入演进的必然产物,是人工智能技术深度嵌入军事领域形成的新型作战实体。当前,军事博弈重心加速向信息空间、智能空间转移,战场对抗的速度、精度、烈度大幅提高,传统作战力量体系已难以适配全域、全时、全维度的新型对抗需求。加快推进军事智能体建设,越来越成为重塑作战体系、撬动新质战斗力生成的重要路径。在此背景下,探索研究、全面把握军事智能体建设的内在规律,剖析其定义特征、技术基础、运用范式和风险防控,对抢占军事变革制高点具有重要意义。
厘清军事智能体定义特征
从宏观视角看,军事智能体是军事领域智能硬件平台、自主智能算法、智能交互规则等智能化硬件、软件、机制的总和。它的主要特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自主性。不同于传统武器装备始终处于人的直接操控之下,军事智能体能够在复杂战场环境中独立完成目标识别、态势研判、行动规划等环节任务。这种自主性是对人的感知、思考、决策、行动等方面能力的延伸,能够将人的智慧与意志渗透到机器系统之中。二是分布式。军事智能体以集群、网络、体系的方式存在,能够通过互联互通互操作形成整体作战能力。当大量智能体组成分布式网络后,其涌现出的整体效能将远超个体能力的简单叠加。三是进化性。军事智能体具备持续学习、迭代优化的能力,能够在作战实践中不断改进自身算法、提升作战效能,呈现出自我进化的发展特征。在进化性的加持下,军事智能体的能力边界、涵盖范围、基本定义始终处于动态拓展之中,这既为军事智能体的发展注入了巨大潜能,又给进一步厘清军事智能体的详尽概念、把握其运行特征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
面对这些不确定性,进一步厘清军事智能体定义特征应从整体入手、宏观把握,再结合其具体发展情况,不断廓清概念边界。首先,坚持本质抽象与形态具象相统一。既要把握军事智能体的本质属性,明确其与传统武器装备的根本区别,又要结合具体技术形态和作战场景,对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军事智能体进行分类界定,形成层次清晰、边界明确的概念体系。其次,坚持技术维度与军事维度相融合。不能仅从技术视角定义军事智能体,将其简化为某种算法或硬件的组合,而应从军事需求出发,以作战效能为核心衡量标准,将技术可能性与军事必要性有机结合,确保定义特征的建构服务于战斗力提升这一目标。再次,坚持理论前瞻与实践务实相结合。定义特征的建构既要具有前瞻性,能够涵盖未来技术发展可能出现的新形态,又要立足当前技术水平和军事实践,避免陷入空谈概念的误区,确保实际建设能够有效落地。
夯实军事智能体技术底座
科学技术是军事智能体建设的物质基础,决定着军事智能体的能力上限与发展潜力。军事智能体的技术体系不是单一技术的线性延伸,而是算法、算力、数据、平台等的结合体,是多领域技术交叉融合形成的复杂系统,呈现出鲜明的体系化特征。具体而言,算法是军事智能体的“大脑”,是其自主性的核心来源。算法的先进性直接决定了军事智能体的感知精度、决策速度与执行准度。先进算法建立在深厚的数学基础、丰富的数据积累和强大的计算能力之上,是三者有机结合的产物。算力是军事智能体的“体魄”,是其运行的重要支撑。军事智能体的自主决策、实时响应、复杂计算等功能,都需要强大的算力作为保障。算力的强弱不仅取决于硬件性能,还取决于算力调度、资源分配、能耗控制等系统优化能力,是硬件与软件协同作用的结果。数据是军事智能体的“养料”,是其学习进化的基础。军事智能体的能力提升依赖于大量数据的训练,数据的规模、质量、多样性直接影响算法模型的性能水平。平台是军事智能体的“载体”,是其功能发挥的物理依托。军事智能体最终要依托具体的武器平台才能发挥作战效能,平台的载荷能力等物理属性,直接影响着军事智能体功能的发挥。
在实践层面,夯实军事智能体技术底座,一是要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必须把关键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在算法框架、芯片设计、基础软件等底层技术领域加大攻关力度,在关键领域具备替代能力和反制手段。二是要推进技术体系融合集成。以体系化思维推进技术建设,打通算法、算力、数据、平台之间的技术壁垒,实现各技术要素的有机融合、协同增效,形成整体技术优势。三是要注重军事数据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涵盖军事数据采集、标注、存储、共享、安全等的全流程管理机制,构建覆盖多域战场、多类目标、多种场景的高质量军事数据集,为军事智能体的训练与进化提供充足数据支撑。
创新军事智能体运用模式
运用模式是军事智能体促进战斗力生成的关键环节,能够对既有作战形态进行深刻重塑,带来作战理念、作战方式、作战体系的系统性变革。详细来讲,军事智能体的运用将推动作战主体从“人力主导”向“人机协同”转变。在传统战争中,人是作战的唯一主体,武器装备只是人的工具。军事智能体出现后,具备一定自主能力的智能实体逐步在战场上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有些作战决策与执行可以由人与智能体共同完成,人机融合成为作战力量运用的基本形态。军事智能体的运用将推动作战空间从“物理域为主”向“多域融合”拓展。军事智能体不受人类生理极限的制约,能够在极端环境、复杂条件下持续作战,作战空间向深海、深空、极寒、高辐射等人类难以涉足的领域延伸。同时,军事智能体的网络化特征使得物理域、信息域、社会域的界限趋于模糊,多域融合作战成为常态。军事智能体的运用将推动作战节奏从“周期循环”向“实时响应”加速。传统作战遵循“观察—判断—决策—行动”的周期循环,作战节奏受限于人的认知速度。军事智能体被广泛运用到作战后,大量认知环节的工作可由机器完成,作战周期大幅压缩,作战节奏显著加快,时间优势成为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
着眼于军事智能体对现有作战模式的改变,创新其运用模式,一是要构建人机协同作战体系。科学界定人与军事智能体的职能分工,明确哪些环节由人主导、哪些环节由智能体自主完成,建立人机优势互补、权责清晰的协同机制,形成“人在回路、智能支撑”的作战体系架构,确保人的主体地位与智能体的效能优势都得到充分发挥。二是要发展分布式集群作战样式。深入研究军事智能体集群的组织形态、协同机制、控制方式,探索新型作战样式,充分发挥分布式系统的涌现效应。三是要推进多域力量融合运用。打破不同军兵种、作战域的界限,以军事智能体为纽带,整合各域作战力量,构建跨域协同、多域融合的作战体系,实现作战力量的一体运用、作战效能的一体释放,形成智能化作战的整体优势。
规避军事智能体风险隐患
对新兴事物的探索、建设,风险防控始终是其永恒的主题之一。军事智能体作为重要领域内的前沿技术,在带来巨大优势的同时,也蕴含着多维度的风险隐患。其一,失控风险。军事智能体的自主性越强,其行为的可预测性就越低,出现意外行为、偏离预定目标的可能性就越大。一旦具备高度自主能力的军事智能体在复杂战场环境中出现判断失误或行为失控,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甚至引发灾难性的连锁反应。其二,伦理风险。军事智能体的自主决策能力,使得战争中的道德责任归属变得模糊不清。当军事智能体自主作出杀伤决定时,责任应当由谁承担的问题成为打赢未来战争必须回答的伦理课题。其三,技术依赖风险。过度依赖军事智能体可能导致人的军事技能退化、指挥能力弱化,一旦智能系统遭到破坏或失效,军队的作战能力可能出现断崖式下降。同时,对特定技术路线的过度依赖还可能造成路径“锁定”,制约军事理论与作战方式的创新发展。
面对军事智能体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漠然视之不行,因噎废食更不行,而是要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在规避风险隐患的基础之上释放其最大效能。一是建立技术安全防护机制。从算法设计、系统架构、硬件保障等多个层面入手,将安全理念嵌入军事智能体研发的全流程,设置多重安全阀门与应急机制,确保军事智能体的行为始终处于可控范围。二是完善伦理规范约束体系。制定军事智能体发展与运用的伦理准则,明确红线底线,确保军事智能体的发展符合人道主义原则。同时,建立人机责任划分机制,清晰界定各相关主体的责任边界。三是保持人的主体地位。无论军事智能体技术如何发展,都必须加强人的作战素养、指挥素养等主要军事素养的培塑,避免对智能系统的过度依赖,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