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小物不可轻
■周燕虎
●在细节中见真章,在点滴中树形象
白居易为官清正,任杭州刺史三年,离任返乡后发现,自己任职期间在天竺山取了两片石头,顿感羞愧,遂作诗:“三年为刺史,饮冰复食檗。唯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在他看来,自己私取山石看似无伤大雅,但若人人效仿,经年累月,天竺山的秀美将荡然无存。跨越千年时光,白居易这种于细微处守底线、于小节中存敬畏的修养境界,至今依旧发人深省。
《关尹子》中讲:“勿轻小事,小隙沉舟;勿轻小物,小虫毒身。”意思是说,不要轻视细微之事,看似微不足道的缝隙可致舟船倾覆;不要轻视微小之物,看似毫不起眼的虫子,也可以毒伤人的身体。中国古籍中,此类箴言俯拾皆是。“夫祸患常积于忽微”“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等,无不告诫世人,祸患往往萌发于细微之处,如果不及时加以约束和改正,日积月累便会酿成大祸。因此,修身立德必须防微杜渐、从严律己。
历史上,那些操守清廉、注重小事小节的为官者,一直为世人所推崇。东汉杨震“暮夜却金”,面对“无人知晓”的说辞,坚守“天知、神知、我知、子知”的底线,不为利益所惑;唐代陆贽面对唐德宗“如鞭靴之类,受亦无伤”的劝慰,直言“贿道一开,展转滋甚,鞭靴不已,必及金玉”,坚决杜绝任何馈赠。古之先贤于细微处坚守原则、在小节上敢于较真,为今天的党员干部树立了榜样。
“夫小者大之渐,微者著之萌。”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只有注重小事小节,在细微之处绷紧纪律之弦,做到慎微慎初、慎独慎欲,才能守住大德、保全大节,避免“小隙沉舟”的现象发生。反观当下,少数党员干部一步步滑向腐败的泥潭,根源往往始于小节失守。有的自以为不犯大错,偶尔打个“擦边球”,无伤大雅;还有的自我宽慰,认为帮人排了忧、解过难,接受一点谢意理所应当……殊不知,正是这些小事小节上的不注意,给思想防线撕开了缺口,最终导致“温水煮青蛙”式的悲剧。诸多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我们,小节影响大德,小节映照品行,小节失守往往就是大节不保的开端。
尽小者大,慎微者著。广大党员干部当以古训为镜鉴、以先贤为标杆,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敬畏之心,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要严于律己,坚决摒弃“下不为例”的侥幸心理,杜绝“无人知晓”的麻痹思想,以尺寸之功锤炼坚强党性、涵养为政之德,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在细节中见真章,在点滴中树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