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青年,请收好这本征兵政治考核通关宝典!

来源:“中国民兵”微信公众号责任编辑:乔梦
2017-08-21 18:43

如果您已经报名成功、体检合格,且有一个军旅梦,一定不要错过!!!

政审表会入个人档案,务必认真对待!

征兵政治考核工作流程

1、8月中旬,参加体检合格和待定的应征青年,县级征兵办公室制作《联合政治考核人员花名册》进行联合考核,同时乡镇政治考核组进行走访调查,并将政治考核材料报辖区派出所审批。

2、乡(镇、街道)武装部将派出所审批后的政考材料报县政治考核组,由县政治考核组对政考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结合联考情况,进行审批,切实保证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条件的人征入部队。

考核内容及要求

考核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个人基本信息,是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户籍所在地等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应当与居民户口簿、居民证身份证或者居住证明一致。

家庭成员,是指本人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子女、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是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是指共同生活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是指共同生活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是指由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或者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笃信宗教,拒不退出宗教组织或者继续参加宗教活动的;

(五)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六)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七)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八)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九)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奇书、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

(十)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的。

新兵到部队后,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政治考核复查。

政治考核复查重点是审核新兵档案,主要查看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有无涂改、信息有无疑点、程序是否规范等,并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了解、问卷调查等形式,进一步核实个人经历、掌握思想底数、复查中发现疑点,协商驻地公安机关进行网上信息核查;驻地公安机关相应积极配合。必要时可以发函至原征集地县(市、区)兵役机关进行调查核实;兵役机关收到协查函后应当认真核查,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对新兵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服现役政治条件拟作退兵处理的,由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按照规定与原征集地的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核实结果通报部队。

经部队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的,应当作退兵处理。退兵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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