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军队政法建设改革发展综述

来源:中国军网综合作者:姜欣 严珊 欧阳浩责任编辑:柳晨
2017-10-06 03:05

坚持改革创新

——军队政法组织形态实现历史性变革,新效能新优势释放迸发

2016年1月1日,是我军政法工作历史上一个载入史册的日子,习主席亲自决策调整组建的军委政法委员会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军在法治建设道路上迈出了重要步伐,军队政法工作由此翻开了转型重塑、开新图强的新篇章。

万事开头难。军委政法委成立之初,军委领导就对新机构的职能作用提出明确要求:实现强军目标的“助推器”、部队建设发展的“稳压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生力军”;瞄准打造服务保证强军兴军的安全之盾、法治之剑,努力建设“忠诚可靠、执法如山、特别过硬”的军队政法机关。

加快构建完善军队政法新体系,是新体制运行后迫在眉睫的任务,也是从军委领导到基层官兵都十分关注的问题。军委政法委成立后,派出多路工作组对政法体系建设进行专题调研,先后梳理总结了职能界面、制度机制、思想认识和工作指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后续改革和机制落地提供了科学依据。

行通衢大道者不迷。新体制运行以来,全军政法战线深刻理解军队改革总体设计,跟进掌握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基本走向、政法工作运行特点规律,真正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发展难题,建立起符合时代要求、具有我军特色的政法新体系。

——着力强化党委政法委组织功能,深入研究各级党委政法委组织设置、职能任务和运行模式,制定下发《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设置方案》,自上而下举办新体制下第一次党委政法委书记培训,加强党委政法委建设指导,在服务党委决策、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执法办案、服务部队官兵上发挥了更大作用。

——加强重大问题研究探索,深入开展“新体制新职能新使命”和“政治工作发挥生命线作用”两个大讨论,组织开展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调研活动,稳步实施军事行政诉讼试点,论证推动侦查技术和监管机构调整改革,在许多重要领域取得新认识。

——认真落实军事司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严密组织法检系统调整组建,明确领导管理方式、党组织关系、案件管辖范围,改革后法检两院实现了机构区域化设置和案件属地化管辖,查案惩腐的力度更大了、关系更顺了、干扰更少了,司法利剑更加锐利。

——加快推进政策法规制度建设,编制完成政法系统第一部五年专项建设计划,制定完成党委政法委工作规划、执行刑诉法若干规定、侦查办案细则、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等法规制度,为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提供依据。

经络通才能气血畅。当前,军队政法新体系逐步释放新效能、彰显新优势——

集中统一领导与按级分工负责的关系更加顺畅。各级党委政法委思想认识统一,履行职责有力,服务党委决策、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执法办案、服务部队官兵的意识不断提升,在实现治军方式“三个根本性转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聚焦备战打赢与服务建设管理的关系更加顺畅。在“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下,战区政法委和军种政法委的职能界面已经明确。

依法独立司法与依托管理保障的关系更加顺畅。各级严格按照军委有关规定,做到“业务”上下垂直,“用人”统一办理,“管理”战区负责,“保障”依托实施。

履行法定职能与密切内外协作的关系更加顺畅。在工作运行上,厘清与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界面;在治权监督上,加强与纪检、巡视、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在对外协作上,健全完善军地协作机制,拆除了“隔离带”,打通了“梗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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