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婴幼儿视力检查注意事项:
检查前禁忌:休息不良,饮食不当,过度疲劳。
检查时要求:积极配合医生的工作。
1、儿童及婴幼儿视力应该由医生亲自检查或专科护士检查。
2、被检者精力充沛(如果孩子注意力不集中、不配合检查的视力自然不准)。要求在安静的环境中检查。
3、检测远距离为5米,近距离为33厘米的视力。
4、标准照度为1000 lux。
5、辨认时间2-3秒,要让被检者有足够的时间仔细辨认。
6、遮盖要完全,但不要压眼球。
7、头位要正,不能歪头或用另一只眼偷看,也不能眯眼辨认。
8、E字视力表每行查半数以上再看下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