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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兵人手记丨只要履职尽责,在外的官兵照样可以立功受奖

来源:中国军网-解放军报 作者:王武锋 牛明扬 责任编辑:张硕
2023-12-21 07:24:18

只要履职尽责,都可受到表彰

■空军某部某连干部  陈中虎

“瑞琪,你今年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了。”收到我的信息,正在外参加集训的连队下士贾瑞琪格外惊喜,他说,没想到自己不在连队还能获得表彰奖励。

“你虽然不在位,但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大家有目共睹,都很服气。”面对贾瑞琪的疑惑,我这样解释。

11月下旬,我们连根据上级安排,着手组织开展评功评奖工作。当时,班排上报的推荐表彰奖励人员名单上,并没有贾瑞琪的名字。其实,不只是贾瑞琪,连队其他在外人员也都“榜上无名”。

出现这样的情况,我并不感到意外,把立功受奖的机会优先让给在位的优秀战友,似乎成了大家的默契。但我内心却产生了一丝忧虑:随着练兵备战的深入推进,在外人员逐年增多。即使到了年终岁尾,也还有专业集训正在进行。如果不顾现实表现,盲目地一刀切,将在外人员排除在推荐表彰奖励人员名单之外,既不公平也容易打击他们的积极性。

就说贾瑞琪今年的表现,年初参加专业骨干集训期间,他因表现优异被评为“优秀学员”;回到连队后,他被加强到底子薄弱的连队当教员,帮助这个连队顺利完成重要训练任务;如今在外集训,也是为了提升连队专业训练水平。

“评功评奖不能搞‘近水楼台先得月’。只要勇于担当、实干能干、素质过硬、成绩突出,符合标准条件,不在位照样立功受奖。”在支部会议上,我将发现的问题抛了出来,支委们经过讨论达成一致意见,让各班排全面衡量官兵现实表现,重新推荐表彰奖励人员。

为了让官兵们对评功评奖工作有更清晰、更准确的认识,我们带领全连官兵认真学习《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实施办法》以及开展“双争”评比活动实施细则等法规文件,明确立起“凭素质立身、靠实绩争优”的导向,消除“论资排辈”“轮流坐庄”“迁就照顾”等错误思想。

连队官兵统一认识后,我们指定专人与在外人员代管单位对接,了解他们的现实表现、思想状况、成绩不足等,并请对方出具个人情况鉴定表。相关信息传回后,我们及时反馈给在外人员所属班排。

几天后,各班排上交了新的推荐表彰奖励人员名单。在名单里,我看到了贾瑞琪的名字,同样在列的还有其他几名在外人员。随后,我们将名单连同他们的表现和成绩进行公示。

战士们说,虽然这些人不在连队,但公示栏上的成绩和表现是实实在在的,大家都看在眼里。

连队党支部根据班排重新上报的人选,确定了连队推荐表彰奖励人员名单。这两天从机关传来消息,最终的立功受奖人员已经确定,贾瑞琪等几名在外人员位列其中。

经过这件事,我对连队工作开展有了新的感悟:每一名官兵的努力付出都应该“被看到”“被了解”“被肯定”,无论哪个岗位、无论在不在位。

后来,连队党支部一班人讨论决定,让在外人员定期汇报学习培训和执行任务情况,归队后走上前台分享自己的经历和感悟,增强官兵之间的互相了解,密切内部关系。我们希望传递出这样的观念——“你们的成绩,我们看在眼里”,以此激励官兵们岗位建功、战位立功。

(王武锋、牛明扬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