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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当“铁面人”,又做“暖心人”——依法带兵、情法相融

来源:中国军网-解放军报 作者:史学强 孙晋升 责任编辑:孙智英
2023-07-25 08:02:39

●“从我军优良传统中感悟密切官兵关系的要诀”系列谈之八

既当“铁面人”,又做“暖心人”

——依法带兵、情法相融

■史学强  孙晋升

●带兵人唯有将情与法结合起来并加以运用,妥善处理官兵犯错误的“后续事宜”,才能赢得兵心、获得官兵的信赖支持

抗日战争时期,屡立战功的“红小鬼”黄克功,因逼婚未遂而将其恋人杀害。案发后,大家对黄克功是否该处以极刑争论不休。有部分同志为他说情,希望能够网开一面,让他将功抵过。但毛泽东同志在给审判长雷经天的信中写道:“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最终黄克功因咎由自取被开除出党并被依法处决。

一部厚重的军史,为我们留下了众多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佳话。踏上强军新征程,广大带兵人必须养成在法治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习惯,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做到依法带兵、情法相融,如此才能凝聚起生死相依、同舟共济的战斗合力,带出具有虎虎生气、融融暖气、堂堂正气的部队。

依法带兵、情法相融不仅是严肃军纪,确保部队始终保持强大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的关键一招,更是巩固和发展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的“助推器”。当下,青年官兵思维活跃、自主意识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难免会犯错误。带兵人一旦不能“一把尺子量长短”、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就可能激化官兵间的矛盾,丧失自身威信,导致后续工作难以开展,甚至可能埋下安全隐患。当然,在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同时,带兵人还要主动去关心关爱犯错误的战士,不给他们“贴标签”、不戴“有色眼镜”看待他们,如此才会形成良好的内部环境和官兵关系,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一心聚焦部队战斗力提升,跑出新时代的强军加速度。

习主席强调: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这是一种有效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基层带兵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官兵也会随之效仿,进而也就形成全体官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彭德怀元帅在讲到如何执行法规制度时,曾说过要“自己带头执行,让别人无话可说”。在日常工作中,面对官兵犯下的错误,要想快速准确分辨出哪些已经触犯了法律的红线,应严格依法处理;哪些违反的是自立的土政策、土规定,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去解决,都要求广大带兵人首先做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因此,带兵人唯有努力成为学习法规制度的带头人、熟悉法规制度的明白人、执行法规制度的铁面人,真正做到依法用权、依法决策,才能给官兵们树好标杆、当好表率,让官兵在清朗、健康的环境下成长成才。

“这个军队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所有参加这个军队的人,都具有自觉的纪律”。广大带兵人不仅要带头尊法学法,还应在平时多些“婆婆嘴”、常念“紧箍咒”,将工作做在平时,教育引导官兵自觉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对于一些在日常工作中大家容易存有“侥幸心理”的事情,做到常说、常讲;对于自觉意识不强的“重点人员”,要着重关心,在他们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拉拉袖子提个醒。同时,要想形成官兵自觉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还需要广大带兵人心怀“宁可多一事,绝不少一事”的负责任态度,多想一想、多转一转、多看一看,把条令法规的各项制度要求,日复一日抓细抓实,使之成为广大官兵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帮助官兵强化纪律观念、树立规矩意识,养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列宁曾说,只有什么事也不干的人才不会犯错误。官兵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犯了错误,当然要让其受到应有的惩戒,但妥善处理好官兵犯错误后的“下篇文章”,对于教育引导官兵更好地成长成才至为关键。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对于犯错误的同志,只要他想改正,想求进步,即使是在进步中尚不免有错误,也应鼓励他,帮助他。”今天,对于犯了错误的同志,广大带兵人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满腔热忱地帮助他们早日振作起来,做好心理疏导和教育转化工作,不能嫌弃疏远,更不可讽刺挖苦,如此才能让他们重拾干事创业的信心和积极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犯错误同志一以贯之的态度方针,“惩前毖后”为的是严肃军规法纪;“治病救人”则是情法结合的体现。带兵人唯有将情与法结合起来并加以运用,妥善处理官兵犯错误的“后续事宜”,才能赢得兵心、获得官兵的信赖支持,激励广大官兵想为、敢为、善为,最大限度把广大官兵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部队建设和备战打仗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