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负起依法治军的使命担当——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系矢志服务军事法治建设简要事迹

     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系成立于1993年2月,是全军法制干部的重要培训基地和武装冲突法专业研究中心,担负着全军军事法学的培训、轮训和研究生教育任务,目前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法学专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多年来,该系在军事法理论教学科研、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国际学术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获得国家、军队级奖励20余项,11人次分别获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普法先进个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武装冲突法》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2011年,被中宣部、司法部联合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累计为军队和地方输送法律专业人才10万余名。
    一、跟前沿动态,为依法治军夯实理论根基     军法系成立以来,紧盯法治建设前沿,把法治精神、法治理念融入教学科研工作,注重出精品、创一流,经过23年的不懈努力,确立起全国全军军事法学教学研究领域的“领头羊”地位,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供了强有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一是确立正确的学科专业建设方向。1987年,军事法学被原国家教委正式列为法学二级学科,学院在全国尚无一家专业教学研究机构的情况下,率先提出“要尽早接触、研究和讲授军事法”。同年,第四政工教研室(对外称法学教研室)组建,承担起全军保卫、检察、法院干部的培训任务。1991年,中央军委提出“依法治军”方针,院党委和相关专家便开始思考法律与军事有机结合的重大问题,呼吁尽快建立专门的军事法学教学研究机构。1993年2月,经军委总部批准,全国首个军事法学系在西安政治学院成立。创建之初,该系只有一个教研室,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面临巨大困难和挑战,首任系领导提出“立足现有条件,开创全新局面”的口号。历届系党委秉承“人才兴系、创新强系、精品立系、从严治系”的发展理念,坚持“为人才培养服务、为总部决策服务、为部队官兵服务”的学术导向,经过不懈探索,勇于创新,今天的军法系已发展为由理论军事法学、应用军事法学、武装冲突法学3个教研室,1个军事司法与武装冲突法实验室,2个专业研究所(军事法学研究所、武装冲突法研究所),2个全军专业研究中心(武装冲突法专业研究中心、预防职务犯罪专业研究中心),1个法律顾问处组成的系统全面的专业学术教学研究机构。
    二是领跑军事法学理论研究。该系始终把创新中国特色军事法学理论,引领军事法学学术研究方向作为使命担当。改革开放后,随着军队法治建设显著加强,诸多问题需要从理论层面加以解决,军事法学理论研究迫在眉睫。1994年,主动担纲国家“八五”计划重点课题《军事法学》编研任务,被列为我国军事法学理论体系奠基之作。海湾战争后,自主开展国际法与武装冲突法研究,编写《武装冲突法大纲》《国际法》《战争法文献选编》等一批军队“九五”重点教材,起草的《战时军事行动区国际人道主义救援管理条例》案文,填补了国内这一领域的空白。逐步完善形成武装冲突法教学体系,开创了国内战争法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先河,该系学科带头人俞正山教授被业内评价为“武装冲突法拓荒牛”。20多年来,先后有50余部学术专著问世,3000余篇科研论文公开发表,获全国全军各类科研成果20余项,2006年出版的《法学概论》获全军院校政治理论研究优秀成果特别奖,供全军院校使用,2013年编撰的《依法治军理论研究》在法学界同类书目中率先出版,为创新军事法学理论,完善中国军队军事法学理论体系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是打造一流教研团队。筑牢理论根基需要人才支撑。建系之初,全系仅有13名教员,系领导积极协调选调法学专业教员,聘请国家、军委总部机关和地方科研院所专家担任兼职教授;每年定期派员到军内外院校取经求教。2000年,学院启动“名师、新星人才培养工程”。军法系抓住机遇,突出对35岁以下的年轻优秀教师重点扶持与培养,加大送学力度,并依托重大课题和教学任务,采取“名师+团队”模式,培养跨单位跨学科、优势叠加的教学科研创新人才群体,形成了以专家教授为学科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为主体,老中青梯队搭配合理的师资团队。目前全系43名教员中,获得博士学位14人,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4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军优秀教员2人,学院“名师教员”6人、“新星教员”4人,1人获军队专业技术重大贡献奖,1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1人获全军育才奖,2人被评为全军学习成才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全军爱军精武标兵,在全国全军法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二、聚焦强军实践,为依法治军提供服务保障     军法系紧跟国家和军队法治建设进程,紧贴部队和官兵的法律需求,紧密结合教学科研实践,充分发挥“法律智库”、“法律宣传员”作用,为国家机关、军委总部和基层部队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积极为国家机关和军委总部献计献策。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紧密结合军队发展和社会变革中的现实和热点问题建言献策。多次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中央军委和总部机关提交对策建议与研究报告,提交的《关于成立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的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纳。直接参与刑法、国防法、兵役法、国防动员法、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军官军衔条例、军人保险法以及军队战时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规定、战时军事行动区国际人道主义救援管理条例等20多部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的立法研究和草案起草工作。积极申请和承担军委总部课题,先后呈报《中美日印俄五国关于武装冲突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比较》《国际人道法理论实践及国内适用》《关于在南海上空设立防空识别区的法律思考》《计算机网络攻击的国际法规制》等60多项研究报告,20余项被纳入总部决策。党的十八大后,向军委呈报的《当代中国依法治军发展报告》《深入推进依法治军问题研究》等6项研究报告,受到高度关注和好评。
    二是面向基层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和宣讲。适应军队普法教育需要,先后多次参编总政《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读本》《军队法制宣传教育读本》等知识读本,编写《治军的铁律》《二十一世纪军人法律手册》《军队常见案件事故预防对策》,录制《军营说法》《军营红绿灯》等普法教材下发部队,多次在中央电视台《军人与法》《依法治军》《法律讲堂》等栏目开设讲座。建设完成《军队法制建设数据库》,为官兵提供学习咨询的网络平台。每年选派业务骨干深入部队开展法制教育和普法讲座,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及时成立宣讲团,深入基层部队开展宣讲。20多年来,共计为一线官兵举办各类普法知识讲座400余次,直接受众30万余人,先后有4名教员被评为“全国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2011年,该系被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和解放军四总部表彰为“2006-2010年度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三是为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和官兵涉法问题提供援助。坚持贴近实战、服务打赢,积极为多样化军事任务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在联合国维和、亚丁湾护航、中外联合军演、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行动中承担人员培训、法律咨询任务。通过多种途径指导部队开展武装冲突法教育训练。该系青年女教员徐朋随代职部队参加“和平使命-2009”中俄联合军演,以良好的专业素养为参演部队提供法律服务,荣立二等功。坚持维权服务、送法下部队,以学院组建的“法律顾问处”为平台,开通部队依法维权直通车,通过网络、电话、信件等多种渠道为部队、机关、科研院校和军人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基层官兵运用法治思维、拿起法律武器解决在教育训练、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法问题。先后受理案件咨询8000余件(次),有效维护了部队和官兵的合法权益。
    三、着眼部队需求,为依法治军培养骨干力量
    以培养军队法治建设需要的专门人才为己任,以推动教学改革为抓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的大批法学专业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和各类法律专业人才,成为部队依法治军的骨干力量。
    一是筑牢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基石。军法系坚持以学院“政治强、业务精、懂军事、善创新、纪律严、作风实”人才培养总目标为牵引,按照“夯实能力素质、提升专业素养”思路不断加强教学改革。按照“任职基础+任职能力+素质拓展”三个模块设置课程,形成了以必修课、选修课、补修课和实践课“四位一体”的课程布局。以《联合战役》《一体化联合作战研究》等8门基础课,《军事法理》《军事立法》等36门专业课为框架,构建基础课程、主干课程、延伸课程配套衔接的课程体系。先后修订编写《军事法理研究》《中国军事法律思想史》等教材和教学研究资料200余部,完善了由基本教材、辅助教材、电子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相配套的专业教材体系。《武装冲突法》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军事法学教学体系”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军事法学教材体系”获军队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并被学术界公认“填补了这一领域空白”,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二是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格局。适应军队法治建设对人才需求的变化,与时俱进加强和完善人才培养工作。90年代初,该系曾率先在全国招收军事法学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并面向全军和武警部队开展法律大专和本科函授教育。着眼法治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完善学位授权体系,先后获诉讼法学硕士、法律史硕士、军事法学博士以及法学一级硕士、法学一级博士学位授予权,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4年,军法系积极适应全军院校调整改革步伐,主动取消法学本科教育,把任职培训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重新调整专业教学课程体系。面向全军开设法院、检察院和其它政法机构师团级领导干部培训班,营连级司法干部培训班,全军任务部队武装冲突法骨干培训班等20多个任职教育班次,形成了由法律函授(自考),法律(学)硕士、法学博士(后)以及司法工作培训、武装冲突法骨干培训等两大类、40余个教育班次构成,梯次搭配、系统齐全的专业学历和任职教育格局,培训学员涵盖了从排级到师级,从专业机构到一线部队的全军法律干部,累计毕(结)业500余期10万余名,广泛分布在全军科研院所以及保卫、检察、法院等各个岗位,其中,毕业学员张文成获全国“十佳”律师,谭岳华和相敏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三是创新近实战、重应用的人才培养模式。紧盯强军目标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逐步探索建立由理论教学、案例教学、网络教学、演练教学环环相扣、层层转化、步步引深的育人模式。完善课堂教学,通过指导性讲授使学员掌握基本原理、法律规范和原则要求,打牢联系实际的理论基础。充实案例教学,构建以军事知识为基础,以军事法律知识为主体的教学案例库,依托《武装冲突法》《国防法学》等2000余个案例,将深奥的原则和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直观、生动的实战化案例研究,增强学习实效性。拓展网络教学,综合集成专业图片、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资源,开发网络“MOOC”课程,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创新演练教学,研究开发武装冲突法模拟演练系统,在红蓝对抗中帮助学员提高法律知识的实践运用能力,有效推进人才培养向部队靠拢、向实战聚焦。
    四、加强国际交流,为依法治军赢得广阔空间
    始终保持高远的世界眼光,不断拓宽视野,加强国际交流,在世界舞台展示中国法学建设成就,发出中国声音,彰显我军正义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一是“走出去”发出中国声音。坚持面向国际舞台传递中国军法,围绕学科前沿进行交流合作。38人次参加了国际武装冲突法学术研讨交流、国际竞赛活动,4人赴刚果(金)、柬埔寨等国家和地区执行国际维和观察员任务。在“联合国《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缔约国集束弹药问题政府专家组会议”、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规制军事行动国际规则高级研讨班”、美军太平洋总部“国际军事行动与法律年会”等场合,大力传播中国理念,主动发出“中国声音”。 2011年,该系教授王海平代表我军参加国际军事法和战争法年会期间,针对个别外国专家 “中国通过维和行动搞军事扩张”的质疑,现场列举中国维和部队无违反联合国行为操守、违反宵禁规则等4项“零记录”,有力驳斥了“中国威胁论”错误观点,赢得了与会专家的敬意。
    二是“请进来”切磋学术前沿。先后邀请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委员艾伯特中将、驻东亚代表处官员阿里斯通、罗伯茨、费雷蒂、任浩,日内瓦大学萨所教授等15名国际知名专家来院讲学,介绍军事法学国际学术动态。先后接待了美国国防部首席副国防部长帮办亨利、俄罗斯联邦副总检察长兼军事总检察长弗里金斯基上将等外国专家来访,既增进了对国际学术前沿的了解,又增进了与各国同行的友谊。
    三是“携起手”打造高端品牌。建立与加强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交流合作,在充分发挥我军军事法学影响力上做文章。1999年起连续举办9期国际“武装冲突法教官讲习班”,2004年承办由60多个国家代表参与的“亚太地区武装冲突法研讨会”,被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确定为“东亚地区武装冲突法培训基地”,彰显了学院在国际武装冲突法培训中的品牌实力。2014年,承办了首次由我军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共同策划的“军事行动国际规则高级研讨班”,58个国家的83名代表参加。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会官员和代表对会议组织情况和取得的成果给予高度肯定,深化了我军与世界各国武装力量在武装冲突法领域的沟通交流。


勇立依法治军潮头的时代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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