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

来源:北方网责任编辑:毛志文
2015-02-11 11:38

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3月15日至3月31日在北京召开。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共2977名。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总理李鹏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李鹏总理在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步伐。在九十年代初步建立起我国新的经济体制,今后五年是关键时期。从今年开始力争在加快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积极发展各类市场、抓紧进行价格改革、进一步改革劳动工资制度、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改善和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诸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报告》强调指出,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政府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努力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报告》提出了今后的工作要点: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必须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的局面;必须坚持两手抓的战略方针;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和发扬务实作风。

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邹家华作关于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部部长刘仲藜作关于199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分别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与1993年计划的决议、关于199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后的宪法,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改革开放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写进了宪法,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把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以立法形式确定下来,对保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决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决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关于批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的决定;关于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的准备工作机构的决定;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关于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选举江泽民为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荣毅仁为国家副主席,乔石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任命李鹏为国务院总理。会议还决定了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会议选举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了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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