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如何焕发生机

来源:人民日报作者:张 璁责任编辑:杜汶纹
2016-02-24 15:02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县乡人大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做好选举、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工作,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一些基层人大就长期处于虚置的状态。

难道基层人大被“撂荒”是因为其本身不被现实所需要吗?当然不是。多地采访的经历告诉记者,基层人大之于中国的制度潜力还远远没有充分挖掘出来。看看这样一组庞大的数据:仅作为最基层政权的乡镇人大,在我国就有近3.2万个;而在全国267万各级人大代表中,乡镇人大代表就有194万人。基层人大不仅是党和国家不可忽视的治理资源,更是广大人民群众可以最直接感受到的民主制度。

在甘肃采访时,记者就了解到这样一起事件:失地农民反复到市、区党委政府集体上访,最终却通过由当地的人大代表出面代表访民反映诉求,而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经过了这件事,当地的党委书记发自内心地向记者感慨,“人大代表要是作用发挥得好,就是党委在农村的依靠力量”。

既然当前赶快让基层人大“动起来”具有现实紧迫性,那么究竟为何这些“沉睡”着的制度资源迟迟得不到“激活”?

长期以来,由于诸多因素,不仅是普通老百姓,甚至有的党政领导干部、基层当选的人大代表中也不了解基层人大的性质。比如,记者在乡镇人大采访时就发现,过去人们总有个误区,往往把乡镇人大看成是镇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乡镇人大主席经常分管一些与乡镇人大无关的中心工作;在有的乡镇基层干部看来,到乡镇人大工作就等于退到了二线,领了一份清闲差事,所以工作起来也就暮气沉沉;还有的人大代表把代表身份仅仅当作荣誉,除了每年开人大会议时举举手、发发言之外,似乎在闭会期间也无事可做,或者不知做什么。

去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予以了修改,而近年来各地对于如何“激活”基层人大也都探索出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以采访中的观察来看,化解基层人大的普遍困境关键要在人、财、事三个方面对症下药,而最根本的则是党委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首先是“人”的问题,是指如何选任人大干部,如何培训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好的经验很多,比如在干部选任上,甘肃的做法是将乡镇人大主席的工作经历,作为任职乡镇长的必要条件,在提拔任用时将乡镇人大的干部与党政干部一视同仁,这样就避免了乡镇工作“退居二线”式的自我倦怠,人才也自然愿意流向乡镇人大。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则是另一个瓶颈。依法履职的能力需要长期培养,而我们国家的人大代表都是兼职,其中许多人又是第一次当选,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时间一长也就涣散了。对此,在浙江的采访中,记者发现乡镇人大主席实际上在组织培训学习、调研视察、监督政府等方面能发挥“催化剂”般的神奇作用,这或许出乎不少人的意料。

其次是“财”的问题,说的是必要的资金投入。人大代表日常接待选民、学习培训、组织活动等需要固定场所,在甘肃农村的许多乡镇都建起了“代表之家”。可这样一片“根据地”每年需要财政拨款多少?答案是仅仅6.5万元。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让我们不难理解,其实许多地方基层人大的配套设施、资金不完善,症结不在于办不到,而是看不到,尤其是看不到基层人大能够发挥的巨大作用。

最后,“事”的问题,指的是基层人大工作应当着力的方向。基层人大最贴近普通民众,最了解社情民意,因而最能使得上力气的地方自然也是老百姓的民生问题。采访中一个明显的感受是,凡是在老百姓那里有口皆碑的,凡是能充分调动乡镇人大代表的积极性,无一不是着眼于民生、干出了实绩。不过,基层人大的“民生”并不是亲临现场的修桥铺路,而是监督政府把事关民生的重大决策“落地有声”。比如确定民生惠民工程、监督预算制定与执行等工作, 都是基层人大大有可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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