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将于3月3日在京召开

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吴昊
2016-02-28 16:47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2月28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讨论慈善法草案。

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开幕

为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作准备

俞正声出席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8日在京开幕。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为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作准备。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听取了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的说明、关于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关于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关于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试行)(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和关于人事事项的说明。

全国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张庆黎,全国政协常务副秘书长孙怀山,中共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张裔炯、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孙淦,分别就上述议题作了说明。

经济委员会主任周伯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贾治邦、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张玉台、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孟学农、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朱维群、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杨崇汇、外事委员会主任潘云鹤、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王太华,分别汇报了本委员会2015年度工作情况。

全国政协副主席杜青林主持会议。

全国政协副主席韩启德、帕巴拉·格列朗杰、董建华、万钢、林文漪、罗富和、何厚铧、李海峰、陈元、卢展工、王家瑞、王正伟、马飚、齐续春、陈晓光、马培华、刘晓峰、王钦敏出席会议。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