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乔梦
2016-03-15 00:36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对于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会议强调,人民政协要始终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更好发挥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对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的协商,推进合作共事。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进一步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的团结联谊,扩大团结面。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鼓励港澳地区政协委员发挥双重积极作用,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持“九二共识”政治基础,坚决遏制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行径,持续推进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增强对命运共同体的认知,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台海和平稳定。举办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活动,广泛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致力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按照国家对外工作总体部署,深化对外友好交往,努力为我国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会议强调,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全面深化改革难点问题、推动创新创造关键问题,深度调研、重点攻关、集中议政,更好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增强协商实效,在丰富形式内容、营造民主氛围、转化议政成果上下功夫,努力寻求对策、破解难题,扩大共识、增进团结。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针对中共中央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和“十三五”时期重要约束性指标等,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相关工作改进和加强。进一步提升制度效能,严格执行政协章程和各项制度规定,更加注重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加强委员履职服务和管理,认真总结《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贯彻执行情况,推动各级政协协商民主实践。广大政协委员要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充分发挥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

会议号召,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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