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深化税制改革促进转型升级 落实优惠政策激发市场活力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责任编辑:杜汶纹
2017-02-16 14:46

营改增扶小企业上马再送一程

在回答关于营改增对小企业的扶持作用问题时,王军讲,去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1069万户纳税人中,小规模纳税人934万户,占全部试点纳税人的87%,这些企业本小利薄,他们的经营状况好不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税务部门也特别关注。这一点既充分体现在了制度设计上,也充分体现在各级税务部门的纳税服务上。

王军说,就制度设计而言,营改增政策规定,对小企业按3%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征收。如果他们原来缴纳5%的营业税,营改增以后征收率降为3%,负担水平直接降低40%;如果他们原来缴纳3%的营业税,表面上只是税负平移,但实际上计税依据发生了变化,原来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含税价,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则是不含税价,这样换算以后税负也是下降的。

就纳税服务而言,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营改增各阶段工作重点,先后四次分别出台了各20项共计80项纳税服务措施。各级税务机关点线面结合,反复培训营改增纳税人2130余万户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多万份,发送政策辅导手机短信7000多万条,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受理政策咨询2123万通,帮助小企业占大多数的各类企业熟悉、适应并用好营改增政策。同时,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增设代开发票点、简化发票代开手续、简并发票领用次数、推行网上开票等方式优化发票管理服务,特别是对全国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推行自开专用发票试点,以及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范围扩大到纳税信用C级纳税人,更直接惠及广大小企业,有效降低了他们的办税成本。

王军强调,小企业是营改增受益很大的群体。统计结果显示,去年5-11月,全国四大行业新纳入营改增的934万户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平均下降了26.7%。

一直关注少数企业营改增后税负有不同程度增加问题

在回答关于少数企业营改增后税负增加问题时,王军说,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相继发布了多个政策文件,根据企业共性合理诉求,又作出了多个补充规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优化服务的措施,所有行业均实现了税负下降。一些企业营改增后税负上升的状况在逐步发生积极变化。2016年5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当月,四大行业中税负上升的纳税人比例是3.9%。经过税企双方共同努力,到7月就降到了2%左右。到2016年11月,四大行业1069万户试点纳税人中,就只有1.5%的纳税人也就是16万户左右的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税负上升问题了。

王军分析认为,企业税负波动的表现比较复杂,呈现出结构性变动态势:在四大行业26个小行业中,有的小行业税负上升的企业占比相对多一些,有的少一些,并在变化之中;有的企业这个月税负上升,下个月税负就下降了;在同一个小行业内,有时是这家企业税负上升,有时是那家企业税负上升。但税负上升的程度及额度大多也是呈下降趋势的。

王军表示,企业出现税负波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投资周期、资本构成、管理情况、政策熟悉程度等多种因素都会产生影响。由于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在统一的税收政策下确实难以做到所有企业以及企业在所有时段的税负都是降低的,尽管变化的趋势是好的,但是,国家税务总局仍将一如既往高度重视这个问题。2016年12月的营改增数据将在今年1月16日申报期结束后统计出来,国家税务总局将在全面总结评估营改增情况的同时,组织力量专题对1.5%左右的税负上升企业开展分析研判。对企业共性合理诉求,将积极配合财政部研究完善营改增政策,及时发文解决有关政策及征管问题。另外,还将持续优化服务,对重点行业和短期税负上升明显的企业开展入户辅导,帮助企业改进内部管理,用好用活营改增及相关税收政策,让更多企业获得营改增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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