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概况

来源:外交部网站责任编辑:刘航
2017-01-12 13:04

瑞士国旗

【国 名】 瑞士联邦(Swiss Confederation)

【面 积】 41284平方公里。

【人 口】 830.62万人(2016年1月),其中外籍人超过24.6%。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及拉丁罗曼语等4种语言均为官方语言,居民中讲德语的约占64.9%,法语22.6%,意大利语8.3%,拉丁罗曼语0.5%,其他语言4.6%。信奉天主教的居民占38.2%,新教26.19%,其他宗教12.4%,不信教的占22.2%。(资料来源:瑞士联邦统计局网站)

【首 都】 伯尔尼(Bern),市区人口14万(2015年9月)。(资料资源:伯尔尼市官方网站)

【国家元首】 联邦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作为国家元首。联邦主席由联邦委员会七名委员轮任,对外代表瑞士,任期一年。2016年联邦主席是约翰·施奈德-阿曼(John N. Schneider-Aman,自民党)。

【重要节日】 国庆节:8月1日;圣诞节:12月25日。

【简 史】 位于中欧的内陆国。与奥地利、列支敦士登、意大利、法国和德国接壤。地处北温带,受海洋性气候和大陆性气候交替影响,气候变化较大,年平均气温9℃。

1291年8月1日,乌里、施维茨和下瓦尔登三个州在反对哈布斯堡王朝的斗争中秘密结成永久同盟,此即瑞士建国之始。1815年维也纳会议确认瑞士为永久中立国。1848年制定宪法,设立联邦委员会,成为统一的联邦制国家。在两次世界大战中均保持中立。

【政 体】 实行议会民主制。

【宪 法】 1848年制订通过,1874年以来曾多次修改。瑞士实行“公民表决”和“公民倡议”形式的直接民主。凡修改宪法条款、签订期限为15年以上的国际条约或加入重要国际组织,必须经过公民表决并由各州通过方能生效。1999年瑞士公民表决通过新宪法,明确规定瑞士是联邦制国家,各州有自己的宪法。联邦政府管辖外交、财政、金融、联邦税收、货币、国防、海关、铁路、邮电、能源、电视、广播和社会保障等,其它事务由各州管辖。各州必须遵守联邦的全国性法规并接受联邦的监督。新宪法还确定了国际法高于国内法的原则。

【议 会】 联邦议会是最高立法机构,由具有同等权限的国民院和联邦院组成。只有两院一致批准,法律或决议方能生效。国民院有200名议员,由公民普选产生,任期4年;联邦院有46名议员,由各州选派,任期因州而异,最长4年。两院议长任期均为1年。2015/2016年度国民院议长克里斯塔·马克瓦尔德(Christa Markwalder,女,自民党),联邦院议长拉菲尔·孔特(Raphaël Comte,自民党)。

【政 府】 联邦委员会是国家最高行政机构,由7名委员组成,分任7个部的部长,实行集体领导,任期四年。设主席和副主席,由联邦委员轮任,任期1年,不得连任。2016年度联邦委员会组成如下:

联邦主席兼经济部长约翰·施奈德—阿曼(Johann N. Schneider-Ammann,自民党),联邦副主席兼环境、交通、能源和电信部长多丽丝·洛伊特哈德(Doris Leuthard,女,基民党),外交部长迪迪埃·布尔克哈尔特(Didier Burkhalter,自民党),财政部长于利·毛雷尔(Ueli Maurer,人民党),司法警察部长西莫内塔·索马鲁加(Simonetta Sommaruga,女,社民党),内政部长阿莱恩·贝尔塞(Alain Berset,社民党),国防、民防和体育部长居伊·帕默林(Guy Parmelin,人民党)。

【行政区划】 瑞士的行政区划分为三级,即联邦、州、市镇。全国由26个州组成(其中6个州为半州):苏黎世、伯尔尼、卢塞恩、乌里、施维茨、上瓦尔登(半州)、下瓦尔登(半州)、格拉鲁斯、楚格、弗里堡、索罗图恩、巴塞尔城(半州)、巴塞尔乡(半州)、沙夫豪森、外阿彭策尔(半州)、内阿彭策尔(半州)、圣加仑、格劳宾登、阿尔高、图尔高、提契诺、沃州、瓦莱、纽沙泰尔、日内瓦、汝拉。

【司法机构】 联邦法院是瑞最高司法机构。法院内设民事、刑事、公法和社会法法庭,现有联邦法官38名,均由议会选举产生,正、副院长每两年改选一次。现任联邦法院院长为吉尔伯特·考利(Gilbert Kolly),副院长为乌尔里希·迈尔(Ulrich Meyer)。

此外,瑞士还设有联邦行政法院和联邦刑事法院,负责审理行政申诉或上诉案件、渎职案件及恐怖袭击、泄密、叛国、洗钱等特殊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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