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国家概况

来源:外交部网站责任编辑:刘航
2017-07-02 11:39

德国国家概况

(最新更新时间:2017年2月)

【国 名】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Die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面 积】 357376平方公里,居欧盟第四。

【人 口】 8220万(2015年12月31日),是欧盟人口最多的国家,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229人,是欧洲人口最稠密的国家之一。主要是德意志人,有少数丹麦人和索布族人。外籍人口870万(2015年12月),占人口总数的约10.6%,其中土耳其人最多,约151万。通用德语。居民中信奉基督教新教和罗马天主教的各占约30%。

【首 都】 柏林(Berlin),人口347万,年平均气温11℃(2014年12月)。

【国家元首】 联邦总统约阿希姆·高克(Joachim Gauck)。

【重要节日】 新年:1月1日;复活节:每年春分月圆之后第一个周日(3月21日至4月25日之间);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德国统一日(国庆节):10月3日;圣诞节:12月25日。

【自然地理】 位于欧洲中部。东邻波兰、捷克,南毗奥地利、瑞士,西界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北接丹麦,濒临北海和波罗的海。陆地边界全长3757公里,海岸 线长2389公里。位于北纬47-55度之间的北温带,西北部海洋性气候较明显,往东、南部逐渐向大陆性气候过渡。平均气温1月-5~1℃,7月 14~19℃。

【行政区划】 德国行政区划分为联邦、州、市镇三级,共有16个州,13175个市镇。各州的名称是:巴登—符腾堡州、巴伐利亚州、柏林市、勃兰登堡州、不来梅市、汉堡市、黑森州、梅克伦堡—前波莫瑞州、下萨克森州、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莱茵兰—普法尔茨州、萨尔州、萨克森州、萨克森—安哈特州、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和图林根州。其中柏林、不来梅和汉堡为市州。

【简 史】 公元962年建立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1871年建立统一的德意志帝国。1914年挑起第一次世界大战。1919年建立魏玛共和国。1939年发动第二 次世界大战。战后被美、英、法、苏四国占领。1949年5月23日西部颁布《基本法》,建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同年10月7日东部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 1990年10月3日,德国实现统一。

【政 体】 实行议会民主制下的总理负责制。

【宪 法】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于1949年5月23日生效。基本法确定了德国五项基本制度:共和制、民主制、联邦制、法治国家和社会福利制度。1956年、1968年曾作过较大修改。1990年8月两德统一条约对《基本法》某些条款又作了适应性修订,10月3日起适用于全德国。

【议 会】 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联邦议院行使立法权,监督法律的执行,选举联邦总理,参与选举联邦总统和监督联邦政府的工作等。每届任期4年。参加联邦议院的各党议员分别组成议会党团。本届(第18届)联邦议院于2013年9月22日组成,共有631席。各党席位分配为:联盟党(基民盟/基社盟)311席,社民党193席,左翼党64席,联盟90/绿党63席。议长诺贝特·拉默特(Norbert LAMMERT,基民盟)。

联邦参议院参与联邦立法并对联邦的行政管理施加影响,维护各州的利益。按各州人口比例由各州政府指派3–6名州政府成员组成,共69席。参议长由各州州长轮流担任,任期1年,总统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代行总统职务。现任参议长由莱茵普法兹州州长玛露·德莱尔(Malu Dreyer,社民党)担任,2016年11月1日就任,任期至2017年10月31日。

【政 府】 本届联邦政府由联盟党和社民党于2013年12月17日组成。基民盟主席安格拉·默克尔(Angela MERKEL,女)连任总理。政府其他主要成员有:副总理兼外交部长加布里尔(Sigmar GABRIEL,社民党),经济和能源部长居普里斯(Brigitte ZYPRIES,社民党),内政部长德梅齐埃(Thomas DE MAIZIERE,基民盟),司法部长马斯(Heiko MAAS,社民党),财政部长朔伊布勒(Wolfgang SCHÄUBLE,基民盟),国防部长冯德莱恩(Ursula VON DER LEYEN,基民盟),经济合作与发展部长穆勒(Gerd MÜLLER,基社盟)等。

【司法机构】 联邦宪法法院是德国宪法机构之一,主要负责解释《基本法》,监督《基本法》的执行,并对是否违宪作出裁定。共有16名法官,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各推选一半,由总统任命,任期12年。正、副院长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轮流推举。现任院长安德烈亚斯·福斯库勒(Andreas Voßkuhle),2010年3月就任。

此外设有联邦法院(负责民事和刑事案件)、联邦行政法院、联邦财政法院、联邦劳工法院、联邦社会法院等。

联邦和州法院相应设有检察院,但不受法院的管辖,不干预法院的审判工作,其任务主要是领导刑事案件的侦查并提起公诉。检察院受联邦或州政府司法部的领导,在行使职权时相对独立。联邦检察院由联邦总检察长和若干名联邦检察官组成,联邦总检察长彼得·弗兰克(Peter Frank)于2015年10月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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