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网评:用法律武器反对军国主义

来源:中国军网作者:赖东威责任编辑:乔梦
2018-03-03 09:01

用法律武器反对军国主义

■赖东威

不久前,两名男子身穿仿制二战日本军服在南京紫金山抗日守军碉堡前拍照,并上传到互联网,引起国内舆论的强烈愤慨。这种在抗战遗址前公然为军国主义招魂的行为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两名男子也被南京警方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15日的行政拘留。

男子身穿仿制二战日本军服在南京紫金山抗日守军碉堡前拍照(资料图)

类似行为已不是第一次发生。去年8月8日,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前,四名男子身穿二战日本军服合影并上传到互联网,被处以行政拘留和教育训诫。同年8月13日,两名身穿二战日本军服的男子在广西一高铁站外挥舞武士刀,被处行政拘留10天。

军国主义同法西斯主义一样,给人类带来了深重灾难。在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当今世界,军国主义的恶行不应被人们遗忘,更不应任其成为一些人肆意哗众取宠的目标。对于为军国主义招魂的行为,应该严惩不贷,以免其诈尸还魂,再次给人类带来苦难。

侵华日军对中国人民犯下的累累罪行,是所有中国人内心深处的伤口。如果说“哈日”、喜爱日本文化产品只是个体选择,无害于公共利益,这些身披二战日本军服的摆拍行为则是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必须看到,仅一年不到,身披二战日本军服摆拍事件频发,反映出我们应对类似行为的法规亟待完善。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寻衅滋事”的定性,难以从根本上起到对类似行为的慑止作用。

对同样在二战中犯下滔天罪行的纳粹,欧洲许多国家很早就出台专门法律禁止模仿。德国于1994年5月通过并生效的《反纳粹和反刑事犯罪法》规定,使用纳粹标志、口号和敬礼姿势,使用具有纳粹象征意义的标记符号、标语和徽章,宣传纳粹思想、美化纳粹战犯、悬挂纳粹旗帜、呼唤纳粹口号等都属于违法行为。而公开场合宣传、不承认或淡化纳粹屠杀犹太人者则可能被以“煽动罪”起诉,最高可判刑5年。

制定类似法律的还有比利时、法国等11个国家。2012年,俄罗斯也出台法律,对宣传及公开使用纳粹以及其他极端主义标志的行为进行严惩。在奥地利,出现涉及纳粹的违法行为,严重的最高可处以20年的有期徒刑。

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洲严格的立法使模仿纳粹成为臭名昭著、人人喊打的行为,也使违法者有所畏惧。出台专门法律反对军国主义,不仅能震慑不法分子,保护我们的民族感情,还能起到教育作用,减少类似行为的发生。为反对军国主义立法,用法律武器严惩无底线消费历史、挑战民族共识的行为,希望成为一些代表委员关注的话题。

(策划:侯永波 王传宝 魏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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