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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发布2021年度征兵优待政策

来源:沈阳日报作者:曲俊铮责任编辑:安思翰
2021-01-11 18:14

退役补助标准再提高 200个事业编岗位定向招录

沈阳发布2021年度征兵优待政策

依法服兵役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更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的重要途径和热爱祖国、服务人民的高尚行为。为鼓励广大优秀青年积极响应祖国的召唤,投身绿色军营,2021年沈阳市将出台提高退役经济补助标准、事业编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发放一次性入伍特别奖励金等多项征兵优待政策。

征兵时间

2021年起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上半年征兵2月中旬开始,3月中旬起运新兵,3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下半年征兵8月中旬开始,9月中旬起运新兵,9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

征兵范围

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的男性公民可于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0日或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15日进行上下年度的男义务兵应征报名。

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15日18时,年满18至22周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3周岁)可参加2021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满18至22周岁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可于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8月15日18时参加2021年下半年女兵征集。

所有报名的年龄均按整年计算,不看具体月份。

优待政策

为鼓励更多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入伍,自2021年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5000人逐步扩大至8000人;自2022年起普通专升本可免试招录退役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生。

除此之外,我市还将进一步提高退役经济补助标准,2021年从沈阳市应征入伍的义务兵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后,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相比2020年的87700元(含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还将有所提高;今年继续拿出200个事业编岗位对大学毕业退役士兵实行专项招聘,并明确将取得学历时间条件由“入伍前”放宽至“退伍前”;为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义务兵(须入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发放特别奖励金5000元,待服2年义务兵役期满后一次性发放。(记者 曲俊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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