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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兰

来源:解放军报 责任编辑:于雅倩
2021-07-16 13:31:36

422 李 兰

李兰,女,汉族,1976年12月生,中共党员,广东省茂名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李兰25年来始终坚守福利机构服务一线,精心照顾每一名孤残儿童,从一名普通医生成长为福利院的“当家人”,被孩子们亲切称为“院长妈妈”。

1996年,李兰医学专业毕业后,毅然选择到茂名市社会福利院当一名医生,从此与社会福利事业结下不解之缘。福利院的工作又苦又累又脏,面对的是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孤残儿童,不仅要为他们喂奶、喂饭、洗澡,还要倒屎、倒尿、换尿布,李兰从不嫌弃,毫无怨言,在艰苦的岗位上坚持下来。

李兰全身心投入福利院各项工作中,对全院200余名孤残儿童和近100名老人的情况了如指掌,每一个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她都牢记在心。25年来,李兰带领团队累计送养孤残儿童、弃婴2000余名,为社区200余名脑瘫儿童进行康复治疗,康复有效率达100%,免费为社区老人服务超过10万人次。

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勇于担当,让李兰成长为福利事业领域一专多才的引领人物。她是茂名市民政系统第一个取得中级社工师资格人员,是广东省优秀社工骨干;她创造的“祖母+护理员”融合模式,成为业内推广的先进经验;她带领康复团队研究脑瘫儿童康复治疗方案,康复效果有效提升;她带领团队独创的“针刀疗法+石膏矫形”治疗先天性马蹄足,属国内福利机构首创;她开创的“茂名养育模式”,被国内多家福利机构学习采用;她率先提出“全人照顾”安老服务理念和“医、康、教、护”四位一体全人康复理念,摸索出具有茂名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李兰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广东省道德模范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