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士官人才队伍活力的改革之举
———总参军务部领导就士官评任专业技术职务试点答记者问
■孙燕翀 郑瑞收 记者蔡鹏程
近日,四总部联合发出通知,确定在部分技术岗位开展士官评任专业技术职务试点工作,并制定下发了《士官评任专业技术职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使广大官兵全面了解这项改革举措,推动试点工作全面展开,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总参军务部领导。
问:士官评任专业技术职务,是一项重大的政策制度调整。此次试点是基于什么考虑?
答:建立士官评任专业技术职务制度,是适应军队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军力量结构深刻调整,武器装备加速发展,对士官队伍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士官队伍担负的职能任务不断拓展,一些原来由专业技术军官担任的岗位逐步改由士官担任。这些士官分布在武器装备技术保障的关键岗位,是基层部队的重要技术骨干力量,他们的岗位职责、技术要求同军官改任前没有变化,也应像改任前一样,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要求,建立与之配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任措施办法。
建立士官评任专业技术职务制度,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士官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随着军队建设内外环境的变化,基层部队士官骨干保留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高技术岗位留不住人才的现象较为普遍。建立士官评任专业技术职务制度,打破了专业技术职务评任的身份界限,为广大士官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更高平台,他们的专业能力水平将得到军队和社会的认可,待遇保障水平也会相应提高,这有利于增强士官队伍的吸引力。
问:此次试点在什么范围内进行?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士官评任专业技术职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先试点、后推开。首次试点专业优先考虑部队主战岗位需要,并具有各军兵种的代表性,选择在装甲技师、舰艇机电技师、航空机务技师、导弹测试技师、护士5类岗位进行。试点的内容主要包括4个方面:检验士官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检验士官专业技术职务编制标准,检验士官专业技术职务评任条件和程序,检验专业技术职务士官的选拔配备、人才培养、管理使用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问:按照总部的计划安排,试点工作分哪几步推进?士官评任专业技术职务制度的全面实行拟定在何时?
答:此次试点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职务编设。2015年6月底前,大单位组织对试点专业岗位士官学历、专业能力及服役年限情况调查摸底,组织士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编制标准,结合部队实际组织研究拟制试行编制,报总部审核。第二阶段,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命。2015年12月底前,各级依据试行编制,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对符合条件的士官明确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第三阶段,修改完善评任制度。在继续组织试点的基础上,2016年6月底前,大单位围绕专业技术职务的编设范围、等级设置、评任程序及相关待遇等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形成试点情况报告。
总部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配套政策措施,适时制定下发士官评任专业技术职务实施办法,全面实行士官评任专业技术职务制度。
问:根据总部制定的《办法》,士官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职务系列、名称和任期有何规定?
答:士官专业技术职务设置为工程技术、卫生技术两个职务系列。其中,工程技术系列职务名称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卫生技术系列职务名称为主任(副主任)药(护、技)师、主管药(护、技)师、药(护、技)师、药(护、技)士。列入设置范围的专业技术岗位,分别执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各为5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期为4年。士官专业技术职务以初职为主,设少量中、高职。试点期间,各试点专业职级结构大体按初职74.5%、中职25%、高职在0.5%以内的比例安排。
问:士官评定专业技术资格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士官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国家和军队颁发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其中,评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评定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分别具有全日制大专、本科以上学历,任满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个任期,且通过国家或军队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拟评定卫生系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还应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凡不具备规定的本专业(或者属于同一学科相近专业国民教育)学历的,不得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士官首次评定专业技术资格为中级、高级的,须分别具有全日制大专、本科以上学历,服现役满10年、16年以上,且通过国家或军队统一组织的等级资格考试(其中,大学毕业生士兵、直招士官在地方高等院校学习时间视同服现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