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反腐:军中绝不能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来源:国防参考作者:李海涛责任编辑:杜汶纹
2017-01-03 15:58

保持以铁腕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习主席强调,军队必须始终高举反腐败大旗,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真正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使腐败分子任何时候在部队都没有藏身之地。

以往我们在反腐败问题上的一个重要教训,就是以运动的方式反腐肃贪,紧一阵松一阵,没有做到一以贯之,导致腐败现象周期性反弹,甚至愈演愈烈。在这方面,如果我们重蹈覆辙,将空前的反腐强度降下来,那么,被遏制的腐败现象就可能出现历史性反弹,来之不易的反腐良好态势就可能出现历史性逆转,而建设良好政治生态的机遇就有可能彻底丧失,影响党和军队事业发展的光明。

我们只有始终保持以铁腕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只有对腐败行为时刻做到毫不犹豫“亮剑”,对党员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始终实行“零容忍”;只有依靠组织和群众的力量,持续造成让腐败分子如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的态势,才能从根本上持久遏制腐败现象,为最终铲除腐败赢得时间、创造条件。

现在,在反腐问题上有一种模糊认识,认为惩治腐败已经抓了这么长时间,取得了这么明显的成效,可以暂时收一收了,如果继续抓下去,就可能影响部队稳定,影响干部积极性,影响党组织的形象和威信。这是一种要不得的肤浅认识、片面认识。

实际上,反腐正风是提高党的威望、凝聚军心士气的一个战略之举。反腐正风越高调、越深入、越彻底,就越符合广大官兵的意愿,越有利于保持部队的集中统一,越有利于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越有利于把方方面面的正能量凝聚在党的旗帜下。因此,我们在保持以铁腕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上,一定要强化共识、形成合力,义无反顾往前走。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正风

法治思维,主要是指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过程中,应具备法治观念,讲求法治原则,遵守法规制度。法治方式,简单地说,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长期以来,军队的反腐正风之所以存在时紧时松的痼疾,与这一工作未能纳入法治化轨道有很大关系。

习主席多次告诫我们,反腐正风尽管已取得很大成效,病原体还没有根除。因此,必须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让法规制度在反腐正风中有效发挥刚性作用。我们要遵照习主席的指示要求,大力推动反腐正风的规范化法治化。建立领导干部改作风示范机制,推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改革会议公文制度,细化完善人财物监管制度,实行经常性明察暗访和问题通报。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严明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等等。

总之,要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军的战略部署为契机,通过全方位强化法规制度的作用,努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环境。

营造基层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基层是部队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习主席强调,部队作风建设必须从基层抓起。基层风气不正,对官兵的伤害极大,对部队作风建设的影响更为久远。我军的绝大多数干部,都是由基层成长起来的。如果一个干部从年轻时就沾染了不正之风,就养成了弄虚作假、贪图安逸、跑官要官的坏习惯,这些坏习惯就可能伴随他的一生,并可能随着地位的提升,不断放大其坏习惯的影响和效应,给部队建设造成难以挽回的恶果。邓小平当年讲的发展高科技要从“娃娃”抓起的道理,也同样适用于抓部队风气建设。值得一提的是,基层官兵是直接拿武器执行作战任务的主体力量。如果因为风气问题而造成内部关系对立,那么到了遂行作战任务的时候,其后果不堪设想。

习主席反复告诫我们要发扬尊干爱兵、官兵一致的优良传统,坚决纠正官兵中存在的各种不良倾向和歪风邪气,纯洁部队内部关系,巩固部队内部团结。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习主席的指示要求,下大气力纠治发生在士兵身边的不良行为和不正之风,努力营造基层风清气正良好环境,为加强整个军队作风建设打牢基础。

(作者李海涛系国防大学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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