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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依法捍卫军人荣光


■曹 凤

荣誉是军人的第二生命。假冒军人、涉军造假、售卖军装及荣誉证书、勋章等行为于法不容。近年来,涉军售假制假案件屡禁不止,而且出现制作工艺升级化、销售渠道网络化等新趋势。全社会当行动起来,廓清迷雾、擦亮双眼、有效整饬、严厉打击,依法捍卫军人荣光。

“能将自己的生命委托于他人的记忆中,生命就仿佛加长了一些,光荣是我们获得的新生命,其可珍可贵,实不下于天赋的生命。”去年,92岁的抗美援朝老兵刘廷珠不慎丢失国家颁发的纪念章后,情绪十分低落,晚上也睡不好觉,亲属不得不广泛求助、发动网友转帖寻找。而在多方搜寻无果、有关部门上门补送纪念章时,家属表示“你们送的不是纪念章,是老爷子的念想”。荣誉是对奉献者的褒奖,只有付出过艰辛、创造了业绩的人才配享有。国家和军队给予做出贡献突出的军人各类奖章、证书,给予军人、军属的各种优待是对他们辛勤付出的肯定,这些既不能私相授受、更不能公开交易、以铜臭玷污、以假证骗取。

“军装是军人的皮肤、脱下会钻心的疼啊……”正如歌曲《打仗时再喊我回来》演唱的那样,每个当过兵的人、每个向往军营、热爱军事的人,都钟爱那身军装,绝不允许别有用心者以谋取私利为目的亵渎和玷污。而贩卖军装、冒充军人诈骗、骗取优待者既“消费”了群众对军队军人的信赖,违反了军服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又极易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涉军制假贩假因隐蔽性强、违法成本低、执法查处难度大等原因在客观上造成了相关问题禁而难止。打击涉军制假售假,须发动群众、武装群众、依靠群众,教授群众分析鉴别方法,给予群众守规矩的“法制大脑”、善识别的“雪亮慧眼”,让违法者成为“过街老鼠”,形成“人人喊打、露头就打”的态势。

“君子爱物,取之有道。”不可否认,部分购买军装、军品和奖章证书的人只是出于个人的兴趣爱好、对军用品质量的期许、对军人职业荣誉的向往钦慕,有的主要用于收藏和娱乐鉴赏。军旅情结、军迷情怀是发自内心的热爱,绝不能被假冒伪劣产品蒙骗和敷衍。有关部门当适应社会需求,开发各类军事题材“手办”、文玩等文化艺术品,提升军事文化亲和力、感染力;对军事题材有兴趣的广大藏家和军迷朋友,也当严守法律法规,通过正规途径交流、获取心仪的藏品,以正规的渠道守护最清澈的爱、维护军品收藏的清朗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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