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首查地方预决算公开 多地触犯“红线”被点名

来源:新华社作者:韩洁 申铖责任编辑:武千妍
2016-09-09 09:51

新华社北京9月8日电

新华社记者韩洁、申铖

财政部8日对外公布关于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的专项检查结果,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有超过3.6万个地方预算单位未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多地因未按规定公开部门预决算报告遭点名批评。

这一涉及省市县三级25万多个预算单位的大检查,是财政部首次针对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的一次专项行动,折射出新预算法实施以来我国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的进步与不足,对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深化财政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地方预决算公开仍存三大问题

2015年初实施的新预算法首次将预决算公开写入法律,并对公开行为作出具体规定,一旦违规将被追求行政责任。

2015年底,财政部首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地方2015年预算和2014年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涉及省市县三级预算单位258296个。

从通报的检查结果看,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地方预决算公开力度不断深入。截至检查结束,省、市两级政府预决算公开率均达到100%;县级政府预算公开率达到100%、决算公开率达到99%;部门预决算公开力度加大。

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检查发现,目前仍然存在一些瓶颈问题不容忽视,突出表现为三大问题:

——部门预决算公开有待加强。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全国有36638个单位未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56481个单位未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占比分别为14.48%和22.27%。

——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细化程度有待提升。17个省级政府(含计划单列市)、159个市级政府未对2015年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地区预算汇总情况进行说明。11个省级政府、138个市级政府未公开2014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1601个省级部门、16934个市级部门、91778个县级部门未公开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基层预决算公开内容与社会关注不尽匹配。基层社会公众更关注民生资金等关系切身利益的财政补助情况,与当前基层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存在一定错位,基层预决算公开关注度较低。

多地认识不到位触“红线”被点名

检查中,财政部还发现个别地方对预决算公开工作重视不够,部分预算单位未按规定公开部门预决算报告,触犯了预算法的“红线”:

——福建省省档案局、省工商联、省广播影视集团等38家省直预算单位未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和2014年部门决算;

——山东省省委党校、省政府办公厅等23家省直预算单位未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和2014年部门决算;

——宁波市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监察局等32家市直预算单位未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

——贵州省贵阳市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气象局等46家市直预算单位未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66家预算单位中,除2家涉密单位外,53家未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55家未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

——厦门市思明区应公开2015年预算和2014年决算的58家预算单位中,有36家未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40家未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

——湖南省临武县应公开2014年决算的134家预算单位中,有89家未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2015年政府预算于2015年1月15日经区人代会批准,公开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赛罕区137家应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公开时间也均超出预算批复后的20日。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财政部表示,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地方党政领导和预算单位负责人对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接受社会监督意识相对淡薄。

另一方面,部分预算单位以“比照上级部门”为理由拒绝公开预决算信息。此外,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基层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关注度不高,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氛围。

检查将成常态推动预算约束由“软”转“硬”

目前,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检查的整体情况也向各省级党委政府做了通报。

据悉,各地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23个省(区、市)党政主要领导已作出批示,要求尽快完善相关机制,进一步做好辖区预决算公开工作。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此类财政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将成常态,下一步将以预决算公开作为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及时研究解决预决算公开中反映出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推广至全国。

同时,还将深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并将逐步建立完善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真正让预算约束由过去的“宽、松、软”转向“严、紧、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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