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六中全会|如何理解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

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武千妍
2016-12-03 09:42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为严明党的纪律,遵守、执行、维护党的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

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就是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党的纪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党的纪律的威严在于遵守,党的纪律的效力在于维护。再严明的纪律,不执行、不遵守、不维护,也是一纸空文,而且还会形成“破窗效应”。遵守纪律没有特权,就是讲,只要是一个党员,不论在党内处于什么样的地位,不论在党内的地位有多高,不论手里掌握着什么职权,不论掌握的职权有多大,都要无条件地遵守党的纪律,都要百分之百地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居于领导地位的党员干部,处于重要领导岗位、手握重要职权的党员干部,更要带头遵守党的纪律,不能因为地位高、职权大就不遵守党的纪律,不能把掌握的职权作为不遵守党的纪律的“特权”,不能把自己游离于党的纪律之外,凡是党的纪律要求不能做的必须首先带头不做,凡是党的纪律要求要做到的必须首先带头做到。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就是讲,作为一个党员,作为一级党的组织,必须时时、事事、处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执行纪律不能打折扣、不能做选择、不能搞变通。执行党的纪律,不存在时间的例外、情形的例外、地点的例外,更不存在身份的例外、地位的例外、权力的例外。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党内都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不允许存在所谓的“铁帽子王”。

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就是每一个党员对党的纪律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反党的纪律。我们党有8800多万名党员,是由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党龄、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工作、不同岗位、不同职务、不同贡献的党员个体组成的大党。不论是哪一个个体、哪一类个体,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的要求都是相同的、没有任何差别的,对党的纪律都要永远心存敬畏、严格遵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纪律底线都不能破,都不能违反党的纪律。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以及每个党组织,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搞选择,不能合意的就遵守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遵守不执行,不能要求严格的时候就遵守就执行、要求不严格的时候就不遵守不执行。实践反复证明,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一切行为失范甚至错误行为,最初都是从不遵守党的纪律开始的。不遵守纪律,一开始可能是小问题,但如果失去警觉、不以为然,日积月累,小问题就会拖成大问题,小缺点就会积成大缺点,小错误就会变成大错误。

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就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违反党的纪律必须依纪追究,这是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内在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时刻维护党的纪律,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对违反和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不搞上下有别、内外有别、亲疏有别、退休在岗有别。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