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取得了哪些成果

来源:新华社作者:朱基钗 罗宇凡责任编辑:武千妍
2016-12-09 14:30

“国际天网”越织越密 反腐外交打开新局

今年9月,世界瞩目的G20杭州峰会举行。在峰会取得的丰硕成果中,除了经济议题,还有一项内容备受关注。

G20各国领导人一致批准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在华设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

这是我国积极开展反腐外交,推动构建国际反腐新秩序的又一标志性成果。

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我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公约框架下加强反腐败双边多边合作。

2014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第26届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在中方推动之下,会议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

今年G20杭州峰会通过的3项成果,特别是《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内容涉及拒绝腐败分子入境、建立个案协查机制、完善合作法律框架等多个方面,明确要求各国为追逃追赃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高级原则》开创性地提出“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重要原则,合作目标更加明确,合作措施和路径更加具体,把《北京反腐败宣言》变成行动。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9月23日,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在北京正式揭牌,这是第一个面向G20成员国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的机构,将为我国海外追逃追赃提供智力支持。

瞄准目标,重点击破。

9月19日,公安部对外公布“猎狐行动”工作组将浙江省公安机关通缉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从法国押解回国的案件,成为中法引渡条约生效后两国间首次成功引渡逃犯。

9月22日,与加拿大正式签署关于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的协定,为追逃追赃工作提供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成为我国就追缴转移到境外的犯罪赃款对外缔结的第一项专门协定。

11月21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第十四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基于JLG的中美反腐败合作机制日益完善,成果有目共睹。两年前中美在JLG框架内确定的5起重点追逃案件中,3起案件(包括杨秀珠案)所涉犯罪嫌疑人回国自首,其余2起案件所涉犯罪嫌疑人在美国被逮捕或被判处监禁。

随着与“重点”国家反腐败执法合作的不断加强,在那些所谓“避罪天堂”,外逃分子的容身之所正在逐渐坍塌。

外交部9月底的数据显示,我国已与近60个国家签署了79项司法协助条约,与46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反腐外交不断打开崭新局面,我国在国际反腐合作中的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不断增强。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