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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周 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世纪疫情和百年变局交织的复杂局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攻坚克难、化危为机,砥砺奋进、开拓创新,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谱写了“两大奇迹”新篇章,充分彰显了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中央政法委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9347件,审结35773件,制定司法解释28件,发布指导性案例17个,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080.5万件,审结、执结2870.5万件,结案标的额7.1万亿元。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切实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1.6万件,判处罪犯152.7万人,总体呈现下降态势。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依法严惩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维护防疫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落实依法防控要求,出台司法政策,惩治涉疫犯罪,化解涉疫矛盾。依法快审快结涉疫犯罪案件5474件6443人,对杀害防疫工作人员的马建国等人依法判处死刑。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任务。专项斗争以来,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3053件226495人,结案率99.4%,重刑率达34.5%。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审结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犯罪案件2165件3384人,对未取得安全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发现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严惩,切实维护群众生产安全。严惩腐败犯罪。配合国家监委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惩治腐败犯罪力度。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2万件2.6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中管干部的12人,对赵正永判处死缓、终身监禁,对赖小民判处并执行死刑,彰显了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严惩网络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赌博、网络黑客、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犯罪案件3.3万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制定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细化审理程序,保障诉讼权利,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二、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依法履职尽责,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330.6万件、行政案件26.6万件,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及时出台审理涉疫民商事、涉外商事海事、执行案件等4个意见,指导各级法院妥善应对疫情引发的诉讼问题。紧急为1386家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临时变更财产保全措施,支持扩产抗疫。优化营商环境。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意见,服务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护诚实守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各级法院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886万件,切实保护诚实守信一方合法权益,弘扬“言而有信”“有约必践”的契约精神。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46.6万件,同比上升11.7%。出台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等10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方便当事人举证、缩短诉讼周期、降低维权成本、提高赔偿数额,知识产权案件判赔金额同比增长79.3%,促进形成鼓励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的法治环境。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通过依法公正裁判为数字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明晰规则,引导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健全破产制度配套政策。审结破产案件10132件,涉及债权1.2万亿元,充分保护债权人及相关方合法权益。服务扩大内需。支持政府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新型基建、新型城镇化、城市建设、民生工程等领域矛盾。服务决战脱贫攻坚。制定服务“三农”工作意见,规范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妥善化解涉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就业等矛盾纠纷。服务金融健康发展。严惩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涉地下钱庄、洗钱等犯罪,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国家金融安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5.3万件,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部大开发、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等,研究制定司法服务举措。服务扩大对外开放。出台服务扩大对外开放意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贯彻实施民法典。完成对591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139个指导性案例的清理工作,废止116件,修改111件,决定对2个指导性案例不再参照适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结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134.7万件。加强人格权保护。审理侵害“两弹一星”功勋于敏名誉权等案件,决不让人民英雄受到玷污,树立崇尚英雄的良好风尚。加强涉军维权工作。传承红色基因,巩固拓展涉军维权“信阳模式”“鄂豫皖模式”实践成果,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审结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案件633件,审结涉军民商事案件10418件,坚决捍卫军队军人尊严荣誉,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继续做好涉军停偿下篇文章司法服务工作,依法维护部队正当权益和群众合法利益。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出台意见,加大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力度。军事法院开通涉军维权平台,结合重大任务排查化解纠纷909件,为部队和官兵挽回损失14.3亿元。内蒙古、海南、西藏等法院主动送法进军营,开辟涉军维权绿色通道。湖南法院加强沟通协调,让西藏戍边战士和家人先行拿到赔偿款,为边防战士提供后方坚强的司法保障。

四、全面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

继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基本解决执行难之后,着眼破解诉讼难、方便群众诉讼,经过两年奋战,全国法院构建起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机制,为群众解决民商事纠纷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提供多样化纠纷解决方案和权利救济渠道,促进矛盾纠纷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

普遍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强化非诉讼和诉讼对接,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基本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坚持群众需求导向,让当事人到一个场所、在一个平台就能一站式办理全部诉讼事项。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跨域立案服务在四级法院及1万多个人民法庭做到全覆盖,累计提供跨域立案服务8.2万件。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一站式建设融入党委领导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功能,推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五、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深化改革与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权责一致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放权与监督相统一。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15个省区市的305个试点法院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司法效能明显提升。坚持司法改革与信息化建设融合。“天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智慧法院建设迈上新台阶。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深化执行改革,加强智慧执行,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通过制度改革和科技变革双轮驱动,助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

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提升司法能力。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让干警在服务和保障抗疫斗争、化解矛盾纠纷、攻坚改革难题中受考验、长才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针对审务督察发现的问题,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

七、自觉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围绕代表审议时提出的1349条意见建议,加强调查研究,逐项落实,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动力和实际成效。

各位代表,“十三五”时期,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步,人民法院工作发生深刻变革、实现长足进步。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同志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人民司法事业的新变革新进步,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人民法院的生动实践。实践证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科学指南,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前景无限光明。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两个大局”,胸怀“国之大者”,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积极服务大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依法履职、精准发力,积极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切实实施民法典,提升我国民事权利司法保护水平。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妥善审理涉“三农”案件,积极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是严格公正司法。坚持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严格贯彻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坚决查处“纸面服刑”“提钱出狱”。

五是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改革主体责任,敢于啃硬骨头,对已经实施的改革加强评估问效,让各项改革举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加强司法制约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人员分类管理。

六是建设过硬队伍。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铸牢政治忠诚之魂,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加快培养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审判人才和后备力量。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各位代表,做好“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据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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