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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新疆披露一起官员勾结恐怖组织“东伊运”分裂国家、投敌叛变犯罪事实


据新华社乌鲁木齐4月6日电  (记者潘莹、路一凡)6日,新疆举行涉疆问题新闻发布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公开披露新疆在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中,查处长期隐藏在重点职位上的“两面人”希尔扎提·巴吾东的犯罪事实。

希尔扎提·巴吾东1966年6月25日出生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1988年毕业后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校任教,不久后申请调回和田。从一名基层公安民警干起,曾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并官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希尔扎提·巴吾东以党员领导干部身份为掩护,长期策划实施分裂国家活动,投靠“东伊运”组织,出卖国家和人民利益,并向境外人员非法提供情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浪涛介绍,希尔扎提·巴吾东为达到分裂国家目的,以宗教为幌子,采取政治拉拢、宗教扶持、经济帮助、法律庇护等方式,唆使、支持、纵容分裂分子、宗教极端分子,公开宣扬宗教极端和民族分裂思想,促使宗教极端思想急速升温,为实施分裂国家、暴恐活动培植思想土壤、提供行动环境;其长期在和田地区墨玉县充当“三股势力”保护伞,为“独立建国”保留“火种”;在经济上扶持分裂分子,积极储备分裂资金,并主动或者通过境内分裂分子勾结境外分裂势力,以达到分裂新疆的目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被告人希尔扎提·巴吾东以分裂国家罪、投敌叛变罪、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参加恐怖组织罪、帮助恐怖活动罪、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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