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思想战线 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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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增强党的意识 履行党员责任


■陈一远

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完善了党员权利保障体系,为进一步保障党员权利、发扬党内民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制度保证。

保障党员权利、发扬党内民主是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统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必须增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新的伟大斗争的能力与水平,深入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这离不开每一名党员的共同参与,需要每一名党员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只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保障党员权利,才能有效激发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党也才能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永葆生机活力。

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就要深刻理解权利与义务、行使权利与履行责任的关系。《条例》在详细规定党员所享有的各项权利的同时,也明确指出,“党员应当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将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向党组织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敢于担当、敢于负责,遵守纪律规矩,正确行使权利。”对于党员来说,享有党内知情权,就意味着要履行好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党内事务的责任;享有接受党内教育培训权,就意味着要履行好参加党内学习教育培训的责任;享有党内参加讨论权,就意味着要履行好按照组织原则与程序表达意见的责任;享有党内建议和倡议权,就意味着要履行好对党的工作建言献策的责任;享有党内监督权,就意味着要履行好党内监督责任;享有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就意味着要履行好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责任;享有党内表决权,就意味着要履行好按照规定参与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各项活动的责任;享有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就意味着要履行好参加党内选举的责任;等等。党员应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为契机,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积极行使权利、履职尽责,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更加生动活泼、规范有序,推动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管党治党新格局。

全面保障党员权利有助于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既需要全党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也需要积极构建所有党员共同参与管党治党实践的体制机制,完善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民主集中制,通过充分发挥每一名党员的积极能动作用,汇聚起广大党员群策群力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有效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为建设党内良好政治生态、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长效支持。

充分保障广大党员的各项权利,使广大党员有效担负起赢得民心民意、汇集民智民力的时代责任,可以更好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为党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提升治国理政水平奠定坚实基础。每一名党员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每一名党员都能做到履职尽责,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就可以起到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推动全社会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现代治理新格局,有效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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