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法守宪法,筑牢共同奋进思想基础

来源:新华社作者:罗争光 王琦责任编辑:康哲
2018-04-01 16:52

新保障激发新作为——在宪法统领下凝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既要深入全面,也要重点突出,要把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落实到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去,确保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确保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的全面贯彻。

要在宪法统领下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是党中央一以贯之的鲜明立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这次宪法修改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符合法治发展规律。

他认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依据,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升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水平。

要在宪法统领下更好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为此,修订后的宪法,依然确立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使我国人民享有的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丰富的参与实践。

贯彻实施好宪法,就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激发和弘扬中国人民的伟大民族精神,实现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要在全社会营造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捍卫宪法的良好氛围——

3月11日宪法修正案通过后,各地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江苏、辽宁、陕西等地纷纷组织宣讲团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开展宣讲宪法知识,通过组织专家讲座、知识竞赛、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形式讲好宪法故事,增强宪法自觉。

“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纪录片学会副会长王建国说,“要通过我们的文艺作品,培育全社会的法治精神,让更多群众知宪法、懂宪法、守宪法。”

奉法者弱则国弱,奉法者强则国强。“领导干部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关键少数’。”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凤城市政协副主席陈德表示,确保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宪法权威才能树立。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决维护宪法权威,依宪治国向前推进的步伐就能大大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根基就能不断夯实。

(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