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杰日记影印版。摄影:李灿
拉火管为什么自燃?
师党委决定,派师政治部主任刘德一带领调查组,到王杰所在的营、连和张楼公社,找当事人了解事情经过。刘德一等人到工兵营和张楼公社后,被王杰的举动所感动,决定按因公牺牲的烈士来拟定上报材料。
但是,在起草调查报告时,调查组遇到一个问题:拉火管为什么会自燃?到底是因为拉火管自燃,还是因为王杰操作失误造成爆炸?这个问题,直接关系王杰牺牲的性质认定。如果不把这个问题弄清楚,并进行详细回答,报上去的材料,也会因为存在疑问而被退回。
李彦清等人分别接受调查组单独调查,他们回忆王杰现场操作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步骤都足以说明:王杰的操作完全正确,根本不存在操作失当的问题。
拉火管自燃仍是困惑大家的一个问题,因为这样的事,实在是少之又少。在有调查组全体成员列席的营党委扩大会议上,有人提出“除非有人预先在拉火管上做了手脚”,甚至有人认为是“一起人为的恶性事故”。
调查组通过与邳县人武部、张楼公社的一些干部对王杰牺牲前几天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特别是当天是否有人经手武器装备或者接触炸药的情况进行反复调查,排除了“有阶级敌人做手脚”的疑点。
这时,师党委打来电话,催促调查组尽快拿出调查结果。刘德一只好将调查的情况和关于王杰牺牲性质认定的不同意见加以综合,写成一个汇报提纲。
根据调查组报来的情况,当时只有王杰本人接触过爆炸设备和材料,又排除了“阶级敌人破坏”的可能,而营党委扩大会议上,有很多人提出拉火管不可能自燃,这样,只剩下王杰操作失误的可能了。师党委经过反复研究,只好根据调查组的电话报告,把王杰牺牲定性为“一起由于违反操作规定而造成的责任亡人事故”。这样一来,王杰不但不能被认定为英雄,而且将被认定为错误而给予严重处分。
时值盛夏,天气炎热,当地干部群众和部队战友收集到的王杰遗体保存不住。地雷班的民兵们,开始为王杰赶做棺柩。在当地干部群众的强烈要求下,部队决定把王杰安葬在他牺牲的地方。
7月16日上午,张楼公社党委和工兵营党委联合召开安葬仪式,男女老少约1500人冒雨参加追悼,公社书记丁如光在灵柩前领路。他们按照当地风俗将王杰安葬,周围村庄的百姓抱着扎花、纸幡等,从四面八方涌来,泪流满面。
由于师党委已经把爆炸定性为“一起由于违法操作规定而造成的责任亡人事故”,当天下午在工兵营为王杰举行的追悼会,就与地方为王杰送葬的情况完全不同。会上,没有介绍王杰的事迹,而更像一个情况通报。营教导员在悼词的结尾说:“王杰身为班长、学雷锋标兵、一级技术能手,酿成了不该发生的恶性事故,给部队建设和群众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这个追悼会引起全营官兵的不解。追悼会结束后,大家议论纷纷:不管怎么说,王杰为了掩护在场的12人,跃身扑向炸药包,用自己的粉身碎骨,救了其他人的生命,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得出来的。这个行动本身就说明,王杰是伟大的。他不是英雄,还有谁能当英雄?
王杰的战友们对“违反操作规定”的结论提出质疑。他们说:在连队,王杰的爆破技术水平最高,责任心非常强,心非常细,是连队最放心的实爆手,怎么会“违反操作规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