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在民营企业中组建武装部和民兵组织,是积极贯彻军民融合式发展思想,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有力举措。随着民营企业武装力量的不断壮大,如何加强新形势下党对这支队伍的绝对领导,已成为一个重大而现实的战略课题。为此,工作实践中,要切实端正民营企业建武装的动机,把握用武装的方向、完善管武装的机制,使党对这支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近年来,宁波军地各级依托民营经济发展势头强劲优势,积极贯彻军民融合式发展思想,先后在2830家企业建立民兵组织,114家企业组建武装部。最近,我们围绕“如何加强党对民企武装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个问题,采取座谈讨论、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形式,对100余家民营企业党管武装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总的感到,加强党对民营企业武装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着力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在矫正认识偏差中夯实党的领导根基
随着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和民营企业社会地位的日益提升,民营企业主的参政意识越来越强。从调查情况看,绝大多数企业主对建武装组织认识是好的,摆位是正的,但也有部分企业主带有明显的功利色彩。有把建武装看成是一种政治荣誉的;有为扩大企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等等。民营企业主的这些功利心态,导致企业武装工作浮在面上,流于形式。
党对后备力量的绝对领导,首要的是思想政治领导。加强民营企业党管武装工作,首先要纠正民营企业主存在的认识偏差,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消除功利主义思想,解决好为什么建武装的摆位问题,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听党话跟党走。
抬高门槛严把“准入关”。就是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组织考核,在会同地方相关部门切实摸清企业规模、经济实力、诚信程度、群众口碑等底数的基础上,真正把一些政治思想好、国防观念强、党团组织健全的企业列为准入对象。近年来,宁波市针对要求建武装部的企业越来越多的状况,从严把好标准条件,坚持做到成熟一家、发展一家、巩固一家,并每年组织一次考核验收,对2家履行国防义务较差、有偷税漏税行为的企业武装部,分别作了整改和撤销处理,从而确保了企业武装部组建的质量。
强化教育筑牢“防火墙”。少数企业主之所以有不良动机和认识误区,很大程度上是他们对建武装部的目的、意义和用途不十分清楚,需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引导。通过组织企业主学习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和胡锦涛主席关于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上级关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决策指示,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培育,尤其是通过接受国防教育、过军事日、召开军企座谈会等活动,不断增强他们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道德的纯洁性和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从而使他们深刻认识到,基层武装组织是党的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组建企业武装部充分体现了军民融合式发展思想,既是国家安全发展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也是企业做大做强的需要;开展企业武装工作不仅是国家和军队的事,也是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国防义务。自2008年开始,宁波市按照“选准主题、创新品牌、形成系列”的思路,先后在民营企业家中开展“我心中的国防、富国与强军”主题对话和电视论坛,有效激发了民营企业家的国防意识和参与武装工作的巨大热情。
典型引领竖起“风向标”。就是通过大力培育和总结宣扬热爱国防、情系武装、履职尽责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激励作用,提升标杆意识,形成正确导向,夯实思想基础,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营企业主重视、关心、支持武装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些年,宁波市军地合力宣扬和表彰了全国优秀退伍军人、浙江心连心控股集团董事长徐寅达,宁波华通集团董事长郑绍琪等一大批爱国拥军、崇军尚武的民营企业家,在武装战线和民兵队伍中引起了强烈共鸣;广泛开展了“争创民兵工作先进单位,争当民兵工作先进个人”活动,每两年表彰一批民营企业武装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和企业党管武装工作落实营造了良好氛围。
在规范使用管理中把握党的领导方向
调查发现,少数企业主对企业民兵组织的性质和地位作用认识不清。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也存有“变性走偏”的现象:有的把企业民兵用于厂区安防巡逻、制止内部矛盾、保护企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有的把企业民兵过多用于接待外宾、迎接检查、考察参观等仪仗表演上,以此展示企业形象;还有的把企业民兵队伍随意使用,不按权限用兵。
类似这样的状况如果不及时扭转,恐将会改变企业武装组织的性质,失去武装工作的发展方向,使党对企业武装工作的领导失控失管。要看到,随着民营企业武装工作的蓬勃发展,各种矛盾和问题将会不断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企业武装工作的健康发展。要防止民营企业用武装“变性走偏”的问题,必须引导企业主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搞清基本属性。要通过形势和政策法规的深入宣讲,让建有武装部和民兵组织的企业主明白,企业武装不是企业的私有工具。《民兵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民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由此可见,企业武装是党的武装,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无条件地听党指挥。把握了这一属性,就把住了民营企业武装工作发展的正确方向。
明确职能定位。组建企业武装力量体现了“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战略思想。因此,要帮助引导企业主在建武装用武装上,必须着眼于市场与战场的需要,平时组织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担负战备值勤和维护社会治安,战时组织民兵参战支前、抵抗侵略、保家卫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发挥好四个方面作用,即促进企业发展中的排头兵作用、遂行急难险重任务中的突击队作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卫士作用和参加地方“四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队作用。
严格动用权限。遵循“建用分离”的原则,慎重用兵、量情用兵、依法用兵,正确区分执行任务的不同性质,稳妥处置敏感问题,对抢险救灾要主动作为,对暴力恐怖活动要坚决打击,对人民内部矛盾要说服教育,严禁违规用兵、越权用兵,严禁动用企业民兵参与处置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诉求的群体性事件等活动。动用民兵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军事机关具体组织指挥,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加强法规约束。联合地方执法机关,依据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相关法规文件,对企业党管武装、民兵整组、管理使用、教育训练和考核奖惩等方面进行调研和规范,并定期组织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处罚。
在建立完善机制中确保党的领导落实
从调查了解看,多数民营企业武装工作是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的,能自觉接受管理与监督,但也有少数企业存在着“以企代党”管武装的问题。一个是“越权管”。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企业决策由董事会或管理层等行政组织研究决定,因而在武装工作和民兵建设上,少数企业主存在着越俎代庖、个人说了算的现象。比如,在完成上级赋予的抢险救灾、维稳处突、民兵训练等任务时,有的企业主以生产任务重、人手紧张为由拒绝参加。另一个是“管不了”。民营企业党组织作为非决策领导机构,尽管主管武装工作,但存在着不敢管、管不了、也管不住的状况。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企业党委(支部)书记有后顾之忧,他们受企业主聘用和领导,抓武装工作往往看老板的“脸色”行事,担心管多了老板会不高兴,挨批评,甚至怕“炒鱿鱼”,砸了自己的“饭碗”。这两种状况,既有企业对武装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也有民营企业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鉴此,要确保党对民营企业武装工作的领导真正落到实处,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作保证。从这些年的实践看,关键是要落实好以下四项机制。
严格落实考核讲评机制。把党管武装考核纳入地方党委领导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针对企业特点,细化明确考核内容、程序和评分标准,年前由县(市)区人武部牵头,会同地方职能部门,对所在街道(乡镇)履行党管武装职责情况进行考评,达到以考促武的目的。同时,结合召开企业党委武装工作会议和常委议军会等时机,对企业党管武装情况进行讲评,以此促进企业党管武装工作的落实。
严格落实双重领导制度。要通过教育引导,不断强化企业主双重领导的意识,自觉接受上级军事机关和地方党委对企业武装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鼓励企业主亲自兼任武装部部长,尚未加入党组织的企业主,积极协调组织部门予以发展,条件具备的可担任党委(支部)书记兼武装部部长,每年结合考评向县(市)区人武部进行党管武装工作述职。对建有民兵组织而未建党组织的民营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乡镇(街道)或行业系统等党组织挂靠管理,同时通过落实企业党建工作,建立健全民兵队伍党的组织,确保企业武装力量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严格落实奖惩激励制度。对武装工作开展活跃、党管武装制度落实、绩效明显的民营企业,协调相关部门在企业经营发展、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优惠。对武装工作开展不好、完不成任务的企业,酌情在各类考核和评比中扣分,情况严重的予以撤销企业武装组织,取消相关优惠政策,切实以奖优罚劣的实际举措树立正确导向。
严格落实民兵管理制度。民兵管理是否顺畅,一定程度反映了企业党管武装制度的落实情况。我们认为,企业组建了民兵组织,企业主就必须确立全局观念和服从意识,自觉接受上级军事机关对企业民兵的管理。从这些年组织企业民兵开展军事活动状况看,尤其要规范落实民兵请销假双向审批、训练教育双向考勤等制度,平时企业民兵离开辖区,应经企业和军事机关双方批准。明确企业民兵在参加训练、遂行任务期间,由组织训练的军事机关负责管理,不经批准企业不得召回、动用,确保民兵在位率和参加军事活动不受干扰。
(作者系浙江省宁波军分区政治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