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蔡祖鹏责任编辑:康哲
2015-09-14 03:07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党的十八大发出的伟大号召。落实这一要求,必须使之成为人们的思想共识和实际行动。因此,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

要切实抓住思想理论指导实践的切入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种理论形态的理想的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这种价值观,旨在实践中促使其不断完善并现实化,实现其在社会生活中规范人们行为的指导功能。马克思说:“思想从来也不能超出旧世界秩序的范围:在任何情况下它都只能超出旧世界的思想范围。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事实上,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实现问题,也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因此,必须积极投身于实践,切实解决切入点问题。一是要准确发现和提出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促使理论需要直接成为实践需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这样的问题。当然,对一个社会来说,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是具有战略性的问题,要真正切合实际,还须有各地方、各部门在具体实施中与之相应战役性、战术性问题,直至针对具体任务的每个实际问题,与之配套才行。二是要及时发现和纠正现实状况的不足之处,以利于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在现阶段,这种不足之处几乎遍及各个领域,其突出表现就是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任性妄为、争权夺利、尸位素餐、懒政怠治等等与核心价值观格格不入的现象。这些现象和倾向必须严肃对待和处理,认真依法依规依纪加以纠正。不然的话,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要切实抓住变梦想为现实的关节点。党的十八大描绘的美好愿景,造就了一个梦想的时代。不仅我们的国家、民族、人民,明确了所要实现的梦想,而且每个个体也都有能够融入其中的各自渴望实现的梦想。为了确保梦想能够变成现实,而不至于陷入盲目的幻想或妄想,必须切实抓住一个关节点,即:要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个体价值观所反映的基本利益关系。一方面,基本一致的共同利益,要求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都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事,促使自己所在的这个群体真正成为统一的有机整体发挥作用。另一方面,社会个体都是具体的现实的人,由于工作任务、境遇条件、自身状况等等的不同,他们都有各不相同的客观需要。这两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前者是后者赖以实现的根本条件和基础,后者则是前者得以表现和实现的具体形式。这两个方面又是彼此制约的:后者如果脱离前者,势必丧失其正当的现实性;前者倘若离弃后者,则会失去其本来的意义,蜕变成为不切实际的东西。事实证明,只有按照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行事,才能为实现国家、民族、人民的梦想提供保障;也只有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个体的梦想才有实现的可能。

(《解放军报》2015年09月14日 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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