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纵容驻日美军作奸犯科?

来源:新华社作者:冯武勇责任编辑:康哲
2016-05-24 16:07

日本冲绳县知事翁长雄志23日前往首相官邸“上访”,要求与即将到访日本的美国总统奥巴马面谈,抗议驻日美军军属奸杀冲绳女子一案。翁长还要求日美政府采取实质行动,对不平等的日美地位协定进行修订。

在冲绳美军基地工作的一名美国前海军陆战队员本月19日因涉嫌抛尸被日本警方逮捕。据报道,嫌疑人已承认在上月奸杀20岁冲绳女子岛袋里奈。事发后,安倍政府担心破坏奥巴马访日气氛,连夜指派外相和防相分别召见美国驻日大使和驻日美军司令,做出“强烈抗议”的姿态,试图以此扑灭日本民众的怒火。

但正如冲绳知事所言,美军及军属在冲绳犯下的这起新暴行,其根源在于赋予驻日美军实质“治外法权”的日美地位协定。

日美地位协定是日美安保条约的副产品,1960年生效以来适用至今。根据这一协定相关内容,美军以及为美军服务的美籍民间人士在日本执行公务时发生的事件或事故,美国享有优先司法管辖权。此外,即便驻日美军在公务以外犯案,美方可先行拘留嫌疑人,而且在日方正式起诉前无需将嫌疑人移交日方。

此次凶案中,冲绳警方先于美方控制了嫌犯,好歹避免了美方“不交人”的困境。但是,正是日本政府长期默认日美地位协定中的“不平等”条款,自我作践日本司法管辖权和冲绳民众的人权,才使得“治外法权”成为驻日美军作奸犯科的保护伞,使得冲绳民众成为美军犯罪的最大受害者。

目前,大约4.7万驻日美军中,7成以上驻扎在冲绳。冲绳警方统计显示,从1972年美国将冲绳“交还”日本至2014年底,驻冲绳美军及军属共涉刑事案件5862件,其中强奸、杀人等重案多达571件。然而,由于日美地位协定的庇护,美军犯事后大多能躲过日本的法律追究。有关调查显示,近些年,在日本发生的美军相关人员犯案起诉率仅有百分之十几。

冲绳国际大学教授前泊博盛曾指出,在日美地位协定框架内,抑制驻日美军犯罪的机制基本无效,因此,美军有一种可以在日本为所欲为而不受惩戒的印象。以冲绳多发的美军驾车肇事为例,由于能以执行“公务”为由脱责,美军驾车横冲直撞引发惨案屡见不鲜。由于一些肇事美军没有投保交通险,许多受害者甚至得不到应有赔偿。5月22日,驻冲绳美军一名海军陆战队员因酒驾被捕。

即使横向比较,日美地位协定的“不平等”也尤为突出。同为二战战败国的德国和意大利在冷战结束后,收回了除美国大使馆驻地以外的美军基地管辖权,而日美地位协定半个多世纪来未有任何修订。

日美地位协定仅仅是日美同盟“异常性”的表现之一。美军海外驻军中,驻日美军数量第一;日本提供的美军基地和设施面积在西方国家中仅次于德国;日本负担的美军驻留经费全球第一。

安倍政权上台后,通过解禁集体自卫权,试图将自卫队与美军更密切地捆绑在一起。安倍宣称,这是日美同盟“对等化”的一种体现。但美军相关人员在冲绳不断犯下一桩桩恶行、丑行,恰恰是对安倍当局这番说辞的直接打脸。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