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不变的一个提案:为国歌立法

来源:中国军网作者:李子涵责任编辑:董玥
2017-03-09 20:20

又到两会,往事如昨。

68年前的9月27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了4个决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便是其中之一,到1982年此曲被正式确定为国歌。

国歌与国旗、国徽同为主权国家的象征。我国在1990年、1991年相继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更是通过法律渠道大大提高了全社会敬畏国旗与国徽的意识。

但我们很痛心地看到,在某些婚丧嫁娶、舞会联谊、开业庆典等娱乐或商业活动中,国歌被滥用;即使在正式场合奏唱国歌特别是升旗仪式时,仍有一些人会嬉笑打闹、我行我素、衣衫不整,没有丝毫的庄严感、仪式感与自豪感!也许正因为一部《国歌法》的缺失,才导致有人将国歌改编成“股歌”恶搞,很大程度上伤害了我们的民族情感,甚至践踏了抗战历史!

春满京城,红旗招展。

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一开幕,政协委员、解放军军乐团创作室一级指挥于海在自己的朋友圈发文:“十年不变的一个提案:呼吁为国歌立法!尽管至今还没有列入国家立法计划,但是我和众多文艺界委员坚信早晚国歌立法会实现!”

一时间,点赞加油的回复一个接着一个。

于海说:“国歌与国旗、国徽一样,是国家主权的象征,有着至高无上、不可侵犯的地位。”

2015年国庆前夕,我作为高校大学生升旗手代表,有幸在全国政协礼堂与老一辈革命家欢聚一堂,共庆佳节。当全场起立,奏唱了《义勇军进行曲》时,我的内心被深深震撼,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感共鸣啊,穿越时空,热泪盈眶。那是中国人民的反抗、抗战将士的怒吼,是新中国的战歌和曙光曲调豪迈激越,是英雄们的灵魂在和唱。亵渎国歌就是对人民英雄的亵渎,对人民情感和深刻历史的践踏,人民绝不会答应。

大家一定还记得世界女排大奖赛香港站,国歌意外响起后,女排姑娘们纷纷停止训练、转向国旗,肃立行注目礼,赢得世界点赞的画面。在国际比赛和外交仪式中,国歌是一国主权的象征,是尊严和国际地位,关键时刻还是国人的护身符。大家一定没有忘记,利比亚撤侨时,中国工人高唱国歌过关卡与大部队汇合,平安回到祖国大地的感人场面。

在利比亚撤侨航班上,中国同胞在高呼祖国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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