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用好党委工作的“定海神针”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唐晓责任编辑:菅琳
2015-10-14 03:47

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习主席把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比作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定海神针”,这一比喻贴切而生动,充分体现了这一制度作为党在部队工作中领导方式的极端重要性。

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在我军建设发展中逐步形成的。早在革命年代毛泽东就十分重视领导决策机构的建设,强调指出:“红军无论是在什么时候,党及军事的统一指挥机关是不可少的,否则陷于无政府,定是失败。”1954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颁布实施,第一次完整地规定“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党领导军队的根本制度。正是靠这一“定海神针”,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浴血奋战,不断取得胜利。也正是靠这一制度,军队没有在政治风浪中迷失方向,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党的意志为意志,成为捍卫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的坚强柱石。

但也不能不看到,当下在少数单位“定海神针”这一作用发挥得并不太好,存在着理解不深、用而不实的问题。比如,有的对党委统一领导的内涵比较清楚,但落实起来就变了样,大事抓不住、议不透,小事抓不完、议不完,没把这一制度用到关键处、点子上;有的看重个人权威,不重集体权威,把行政职务、资历带进党内,谁职务高资格老、谁会协调办事、谁分管,谁就说了算;有的把分工负责变成权力划分,只关注“自留地”,不考虑“大格局”,别人碰不得、问不得、管不得,如此种种,影响了党委集体领导作用的发挥,也影响了工作的科学决策。

工作越是复杂,党委就越要用好“定海神针”这个“法宝”,特别是“班长”“副班长”要做贯彻落实这一制度的表率。具体地说,贯彻落实这一重要制度要着重处理好这样几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各级的领导工作都是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工作,领导班子的任何个人在作决策和决定时都只有一票权。党委与个人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决策与贯彻执行的关系,任何人不得僭越。因此,作为党委班子中的成员要多想着如何为党委工作出主意、想计策、谋方案,而不是想着如何独断专权,擅自越过既定程序,代替组织作决策,搞个人说了算,切实保证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事情必须由党委集体决定。二是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集体领导是分工负责的基础和前提,分工负责是集体领导的途径和保证。处理二者关系,实质就是实行决策权与实施权分离的原则,在党委讨论决定时,每个成员都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而一旦形成决议之后,就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执行党委决定是履行本职的唯一依据,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需要改变决定的,必须及时汇报,不得擅自做主。执行完决议之后向党委汇报工作。三是处理好少数人意见与多数人意见的关系。少数服从多数是党的组织原则,也是形成党委决议的重要条件。通常情况下党委决议必须尊重多数人意见,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在不同意见中往往包含着一些合理因素和正确成分,考虑和吸收这些意见可以完善多数人意见,使决议排除某些不科学因素。如果少数人不同意见更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那么党委会就不应急于作出“少数服从多数”的决议,而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和分头商议,转变多数同志对问题的认识,最终形成科学决定。总之,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被实践反复证明了的科学领导制度,党委成员只要努力提高认识和科学运用这一制度的能力,充分发挥这一“定海神针”的重要作用,党指挥枪的原则就能进一步落地生根,党委的坚强领导就能得到充分保证。

(作者单位:武警西藏总队)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