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贵在自觉接受监督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樊博责任编辑:菅琳
2015-12-08 04:42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靠自身努力,也靠党和人民监督。”现实生活中,无论是打“老虎”拍“苍蝇”,还是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的监督,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深入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顿,特别是促进各级干部“严以用权”,需要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充分发挥好监督特别是群众监督的作用。

18世纪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有一句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不受制约的权力必定滋生腐败,这条规律不以任何人的善良愿望为转移。因此,手中有权的人“全凭自觉性”行不通,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才能保证“有权不可任性”。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最痛恨各种特权行为,因此,来自群众的监督最具威慑力,也最有效果。近几年,正是有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在发挥作用,从小至一块高档手表、一双高档皮鞋,大至多套房产、上亿资产,一个个腐败分子被“顺藤摸瓜”,查了个“原形毕露”,最终落入法网。

随着监督体制机制越来越健全、完善,个别人觉得犹如处在“全天候”探照灯的照射之下,过去习以为常的许多事,现在变得“动辄得咎”,于是很不自在。然而他们却忘了一个基本的事实,那就是今天各级干部手中的权力,不是与生俱来的,完全是由人民群众赋予的。毛泽东同志早在解放战争时期就指出:“人民要解放,就把权力委托给能够代表他们的、能够忠实为他们办事的人,这就是我们共产党人。”这句话表明,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的委托,属于人民所有,不是个人的私产,而是人民的“公器”;干部必须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做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务得好不好,必须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党员干部只有弄清权力的来源,摆正自己的位置,当好人民的公仆,才能获得人民的拥护和信任,我们党才能打牢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是消除腐败的三个阶段。有了“不想腐”的自觉,“不敢腐”的畏惧,再加上“不能腐”的约束,才能标本兼治,彻底根除腐败。这实际上是对干部最大的关爱、最有效的保护。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处在我们这个岗位上的领导干部,长期以来处于只监督别人、而自己却缺乏被监督的状态,全凭自觉性,一旦放松要求、自控能力下降,不出事则已,一出事就不得了。”刘铁男坦言,每年他也要作廉洁自律报告,但基本上就是个形式,走一走过场,你好我好大家好,没有达到真正的监督效果。这样的反面典型告诉我们,践行“三严三实”,领导干部只有彻底抛弃害怕监督、躲避监督的消极心理,增强主动地、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才能成为党和人民放心的好干部、好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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