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

来源:人民日报责任编辑:胡雪珂
2017-11-02 17:09

2015年1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是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时代要求,是强军兴军的必由之路,也是决定军队未来的关键一招。

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是为了设计和塑造军队未来,关键是要牵住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这个“牛鼻子”。要坚持以强军目标为引领,贯彻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着力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战斗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军队活力,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力量保证。

着眼于贯彻新形势下政治建军的要求,推进领导掌握部队和高效指挥部队有机统一,形成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格局。确立这一领导指挥体制改革的总原则,有利于在新形势下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确保军委高效指挥军队,确保军委科学谋划和加强部队建设管理。调整军委总部体制,由四总部改为15个职能部门,使军委机关成为军委的参谋机关、执行机关、服务机关。把七大军区调整划设为东部、南部、西部、北部、中部五大战区,组建战区联合作战指挥机构,健全军委联合作战指挥机构;组建陆军领导机构,成立火箭军,着力构建军委—战区—部队的作战指挥体系和军委—军种—部队的领导管理体系。

着眼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抓住治权这个关键,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区分和配置权力,重点解决军队纪检、巡视、审计、司法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的问题。组建新的军委纪委,向军委机关部门和战区分别派驻纪检组,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组建新的军委政法委,调整军事司法体制,按区域设置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调整组建军委审计署,全部实行派驻审计。

着眼于打造精锐作战力量,优化规模结构和部队编成,推动我军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裁减军队员额30万。调整改善军种比例,优化军种力量结构,改革部队编成,推动部队编成向充实、合成、多能、灵活方向发展。推进以效能为核心的军事管理革命,不断提高军队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着眼于抢占未来军事竞争战略制高点,充分发挥创新驱动发展作用,培育战斗力新的增长点。国防科技发展是具有基础性、引领性的战略工程。必须选准突破口,超前布局,加强前瞻性、先导性、探索性的重大技术研究和新概念研究,谋取军事技术竞争优势。成立战略支援部队,打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型作战力量。

着眼于开发管理用好军事人力资源,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生动局面。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加强军事人力资源集中统一管理,努力使军事人力资源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战斗力。深化军队院校改革,健全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推进军官、士兵、文职人员等制度改革,深化军人医疗、保险、住房保障、工资福利等制度改革,完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和后勤政策制度,建立体现军事职业特点、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自豪感的政策制度体系。

着眼于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进跨军地重大改革任务,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军民融合发展是实现发展和安全兼顾、富国和强军统一的必由之路,必须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要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军民融合,强化大局意识,强化改革创新,强化战略规划,强化法治保障,进一步丰富融合形式,拓展融合范围,提升融合层次。着力构建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相统一的工作运行体系,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政策制度体系。完善民兵预备役、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健全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保障体系和相关政策制度。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巩固发展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谱写军民鱼水情时代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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