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最近又看到一则好消息
江苏常州国家高新区发布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
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扶持奖补办法(试行)》
《办法》设立退役军人
创业创新扶持专项资金
从开业补贴、租金补贴等5个方面
支持退役军人能创业创新
而且对全国退役军人都适用!
具体内容请随小花一起了解!
主要内容
《办法》涉及的奖补内容主要包括
开业补贴、租金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地方贡献奖励、项目招引奖励
涵盖了较长的创业周期
从初创期的开业补贴
到孵化期的租金补贴
再到成长期的贡献奖励
可见对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支持
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
适用对象
《办法》面向全国退役军人
只要是在高新区注册纳税
办理统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相关企业(机构)都可享受政策
主要包括三类对象:
1、退役军人企业
2、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
3、引进退役军人创业项目的创业载体、创业基地
其中开业补贴、租金补贴
和地方贡献奖励的扶持对象
须为退役军人企业
即退役军人为企业营业执照上
注明的法定代表人(不含变更)
且为企业实际控制人
奖补标准
(一)开业补贴
在文件发布之日后新注册的退役军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自办实体名下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参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合格后,就可享受8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二)租金补贴
创业孵化期,对于入驻新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载体等场所生产经营的退役军人企业,产生租金费用后,租用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上,年度开票销售达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在自办实体名下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2万元/年的租金补贴。
(三)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对全区所有企业,自文件发布之日后吸纳新北籍退役军人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依法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每吸纳1人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地方贡献奖励
《办法》在以往政策的基础上,对年度入库税收在3000万元以下的空白进行了弥补,企业在达到相应规模标准后,可在政策享受期内的任一年度提出奖励申请,且每年都可享受。
奖励的标准主要是:
年度入库税收达500万元-1000万元的退役军人企业,可享受8万元/年的贡献奖励;
年度入库税收达1000万元-2000万元的退役军人企业,可享受10万元/年的贡献奖励;
年度入库税收达2000万元-3000万元的企业的退役军人企业,可享受15万元/年的贡献奖励。
(五)项目招引奖励
欢迎全国各地退役军人到新北区创新创业,引进5个以上(含5个)退役军人创业项目,每个项目实际使用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年度开票销售达100万元以上,创业基地、创业载体可享受10万元的一次性项目招引奖励。
小花还了解到
奖补申请实行申报考核评审制
评审通过后
由新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会同区财政局联合下发奖补资金
兵小花想说
如今
各地对退役军人创业问题十分重视
专场培训、奖励补贴、低息免息
......
多种帮扶措施各具特色
江苏常州的这一《办法》
用心关爱、实在帮扶
小花明显感觉到
咱退役军人创新创业的舞台
越来越广了
希望战友们
抓住机遇、谨慎选择
在新的“战场”大展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