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集团军涉军维权:不让一寸军用土地流失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陈利 周林 刘吉强责任编辑:康哲
2016-02-15 02:26

健全宣讲机制——

帮助官兵知法懂法用法

解决完军用土地纠纷,贾晓强又一路颠簸来到该旅,为官兵讲授法律知识、开展涉法涉诉咨询活动。

“军人乘坐公交车是不是一定要主动让座?”“见义勇为是不是军人的法定义务?”在普法互动中,对于官兵提出的一个个司空见惯但法律界面模糊的现实问题,贾晓强都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耐心解答:“军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按规定履行让座义务,以及军人不履行法定的见义勇为义务,均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事后‘跑断腿’,不如事前‘磨破嘴’,搞好法律服务,健全长效宣讲机制,方能变被动为主动。”贾晓强说,遇有疑点及时解惑,紧跟需求送法上门,也是自己的一项主要工作。“作为一名专职律师,不能只满足于帮助官兵解决涉法难题,更要让官兵知法、懂法、用法。”

前不久,某部士官朱金晓接到家人电话,得知家里的宅基地遭遇权属纠纷。

原来,朱金晓父母几年前向村里申请了一块宅基地,并办理了《宅基地使用证》。没料想,这块宅基地竟被邻居王某私自占用建房。朱父数次找到王某协商拆除未果。

朱金晓一边上报情况,一边运用在贾晓强的普法课上所学的《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电话引导家人依法办事:“我们办理的《宅基地使用证》手续上完全合法,邻居的违章建筑理应拆除……”他果断通知家人上诉至当地法院。最终,王某退还了朱家的宅基地。

类似朱金晓这样善用法律手段解决涉法问题的官兵,在这个集团军比比皆是。官兵们养成了一个习惯:有了涉法难题,拨打“贾律师热线”;问题解决后,在“贾律师专栏”里发帖,让战友们从案例中学会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从这个旅回到单位,已经是熄灯时间,贾晓强返回办公室:“快过年了,再仔细梳理一下,看看还有哪些涉军案件需要督办了结。”

一进门,记者便看到码放整齐的案件档案,区分年份和办结程度多达数百份。“法学知识博大精深,为兵服务永无止境,所以必须在实践中边干边学,揣着问题找答案、挑着担子淘经验。” 

夜深人静,记者却丝毫没有倦意。看着对面低头忙碌的贾晓强,记者深切地感受到,不让官兵因涉法问题背上包袱,安心投身强军实践,已成为他的习惯,并化作他工作中的点点滴滴。

(《解放军报》2016年02月15日 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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