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菲律宾如何在南海一步步侵占中国岛礁

来源:人民网责任编辑:刘秋丽
2016-07-04 17:26

南海诸岛主权自古属中国

中国在南海的活动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经营南海诸岛,最早并持续对南海诸岛实施主权管辖。早在公元前2世纪的秦汉时期,中国人民已经在南海海上活动,最晚到汉代首先发现南海诸岛;最晚到东汉,中国人命名南海岛礁为“涨海崎头”。汉代起,从东南沿海出发,经过西沙和南沙海域,直至东南亚,相当长的时期内几乎只有中国船只往来该航线。中国渔民在进行海上生产的同时,还在岛屿进行建设,直至今天遗迹仍历历在目。从宋代到清代,中国人民将南海不同区域的岛礁分别命名,以清代陈伦炯《海国闻见录》为例,明确将西、东、中、南沙群岛分别称作“七州”、“南澳气”、“千里长沙”及“万里石塘”等。今天被菲律宾侵占的马欢岛和费信岛就是分别纪念郑和下西洋时的翻译官马欢和随员费信二人而命名的。

中国中央政权最晚从唐宋时期开始对南海岛礁进行行政管辖,把南海诸岛列入广东省琼州府万州(今海南岛万宁、陵水县镜)管辖,并翔实记录在地方志中,如明代唐胄《正德琼台志》、清代金光祖《广东通志》与贾棠《琼州府志》等。早在宋代,就出现了早期的中国海军——时称“巡海水师”实施守卫南海的任务,直至清代的海南崖州水师。历代水师除了日常巡逻外,还肩负着周边国家朝贡船队的护送以及海岸救助的任务。

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非法侵占中国南海岛礁。

1935年中国政府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出版《中国南海各岛屿图》。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政府恢复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派遣军政官员乘军舰前往南海岛礁举行接收仪式,树碑立标,派兵驻守,进行地理测量,于1947年对南海诸岛进行了重新命名,并于1948年在公开发行的官方地图《南海诸岛位置图》上标绘南海断续线,将南沙群岛以及东沙群岛、西沙群岛和中沙群岛划入中国版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0月1日成立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坚持并采取实际行动积极维护南海诸岛的主权。

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

20世纪70年代之前,菲律宾的法律对其领土范围有明确限定,没有涉及中国的南海岛礁。1935年《菲律宾共和国宪法》第一条“国家领土”明确规定:“菲律宾的领土包括根据1898年12月10日美国同西班牙缔结的《巴黎条约》割让给美国的该条约第三条所述范围内的全部领土,连同1900年11月7日美国同西班牙在华盛顿缔结的条约和1930年1月2日美国同英国缔结的条约中包括的所有岛屿,以及由菲律宾群岛现政府行使管辖权的全部领土。”根据上述规定,菲律宾的领土范围限于菲律宾群岛,不涉及中国的南海岛礁。1961年《关于确定菲律宾领海基线的法案》(菲律宾共和国第3046号法案)重申了菲律宾1935年宪法关于其领土范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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