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有哪些国际条约充分证明中国的南海主权权益?

来源:中国军网责任编辑:刘秋丽
2016-07-05 17:04

《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明确规定南海诸岛归属中国。《开罗宣言》宣布:“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得的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二战后,中国政府根据上述公约,收复南海诸岛并恢复行使主权。1951年美日旧金山和约也明确要求,日本放弃对西、南沙群岛的一切权利。

(资料整理:李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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