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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工程大学招生章程

来源:武警工程大学招生信息网责任编辑:刘航2014-05-21 15:26

一、全 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工程大学

二、国标代码:11665

三、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三桥武警路 邮编:710086

四、面向地方招生专业名称、代码、学制、学历层次及专业分类(具体情况请查询当年各省高招办发布信息):

 

五、外语语种:英语

六、划线类别及录取批次:非指挥类本科一批线,指挥类本科二批线;提前批次录取

七、招生科类:理工类(或选考化学、物理、生物)

八、录取原则:

(一)填报我校志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文化考试成绩在当地本科二批录取分数线以上,参加省军区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均合格者,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三)凡未参加面试、政审,军检不合格,档案材料主件不全或有涂改,不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章程》规定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学员待遇:

(一)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复审合格,取得学籍和军籍,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大学给所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新生家庭寄发《参军证明书》,以此作为军属证明。新生军龄自入学起算。新生入学时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户口注销迁移手续。 

(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交纳学费,享受部队供给制待遇(发放服装、被子及日常生活用品,每月发学员津贴,享受公费医疗和寒暑假)。 

(三)毕业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大学本科文凭,授予学士学位并定职定级。毕业后分配到武警部队工作。

十、电话:029-84563227传真:029-84563258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三桥武警路 武警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