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荣誉是军人的生命,是军人永恒的价值追求。军人不仅为荣誉而生,也为荣誉而战,甚至为荣誉而死。
我军的成长发展历史就是一部承载荣誉的历史。朱德同志曾经说:“部队中人人精神振奋,你也想立功,我也想立功,这样就会打胜仗。”在荣誉之旗的感召下,我军官兵总是能一次次跨越生死界限、克服千难万险,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份合格答卷。革命战争年代,我军先后开展了许多争创荣誉、授予荣誉的活动,特别是解放战争时期开展的立功运动,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官兵的战斗热情,全军上下形成了人人崇尚荣誉、个个争当英雄的浓厚氛围,汇聚成了摧枯拉朽、所向披靡的巨大力量。新中国成立后,荣誉同样是激励我们奋发进取、勇于担当的精神旗帜。每当有灾情险情发生,就会有军徽闪烁、军旗飘扬;每当执行急难险重任务时,彰显部队荣誉的旗帜总会迎风招展、格外醒目,令官兵热血沸腾、精神振奋,激励部队夺取了一个又一个胜利,用实际行动维护了人民军队的荣誉。
英雄集体的荣誉需要传承、需要坚守,更需要后来者用汗水甚至热血去浇灌、去创造、去续写。一个没有荣誉感的集体是没有希望的集体,一个没有荣誉感的军人不可能成为优秀的军人。我们共产党人历来倡导革命英雄主义精神,虽然在长期和平环境中,并不是每个军人都有机会到炮火纷飞的战场上赴汤蹈火、到抗洪大堤上堵决口管涌、在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威胁时与凶顽的歹徒搏斗,更多的情况下是默默地履职尽责、守卫和平,但那种“见第一就争、见红旗就扛”和为军人荣誉而战的精神时刻都不能丢。
如何对待荣誉,怎样获取荣誉,体现一个人的思想品质和精神境界。正确对待荣誉,就要自觉培育荣誉意识,把国家、军队、军人荣誉至上确立在思想中、印在脑海里;在各项活动和任务中,大力弘扬革命英雄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不断培育为国家、军队荣誉而奋斗牺牲的精神;把个人荣誉融于集体荣誉中,认清个人荣誉来源于组织的培养、上级的教导、战友的帮助;正确对待革命分工,不因岗位平凡而妄自菲薄、意志消沉,在平凡岗位默默奉献,有所作为;时刻保持高昂的精神状态,树立创先争优的意识,积极创造荣誉;严格遵守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强化法纪意识,决不做有损军人荣誉的事,并敢于和损害军人荣誉的行为作斗争。
军人血管里流淌着崇尚荣誉的血液,就会时刻绷紧当兵打仗这根弦,把心思和精力向提高打赢本领聚焦,形成克敌制胜的强大能力;官兵心田里播下了崇尚荣誉的种子,就会不畏艰险、英勇顽强、敢于胜利,就会为荣誉而顽强战斗,就会为荣誉而英勇献身。实践证明,只有崇尚荣誉的军队,才能成为战无不胜的军队;只有崇尚荣誉的军人,才能成为不辱使命的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