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代替组织,其根源在于权力缺乏监督制约

来源:中国军网综合作者:程建军责任编辑:菅琳
2016-12-14 03:02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要求,“不允许用个人主张代替党组织的主张、用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的决定”。军队是要打仗的,集体决策比什么都重要,决策失误后果更严重、危害更大。

亲历古田会议的罗荣桓元帅曾回忆说:“我们不像旧军队,也不像外国,我军有特点,历来就是反对‘我’的,用只是用‘我们’,我们主张集体领导,这是个很好的传统。”这次会议,奠定了党内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要求,“不允许用个人主张代替党组织的主张、用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的决定”。坚持集体领导,实行民主决策,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党集中统一的根本保证,也是对每一个党员的政治要求。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规矩程序决策、按集体意志办事,党内政治生活实现正常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得以贯彻执行。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是否具有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的政治自觉,是检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原则、组织观念的试金石。延安时期,中央办了很多学校,学员分配由中央统一调配。而兼任女子大学校长的王明,自恃身份地位特殊,企图以个人主张代替组织决定,写信给中央要求掌握75%的学员分配权。陈云坚持原则、坚决反对,严厉回复,“党内不管是谁,都不能横行霸道”“彼此应以服从中央多数同志通过的决定为好”。最终,学员分配仍按照中央规定的办法执行。

不可否认,曾有一段时间,个别领导干部民主意识淡薄,喜欢自作主张、我行我素,习惯凌驾于组织之上、集体之上。或是“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该组织民主决定的,却越权专断,个人说了算;或是该集体研究时擅自表态,该征求意见时省略程序,把个人意见强加给集体,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如此种种,严重违背了党的组织原则,既挫伤了党委成员的积极性,又影响了党委决策质量。于个人,必然导致权力异化、行为失控,成为无舵之舟、无缰之马;于组织,则会损害集体权威、影响决策质量,成为一盘散沙、一团乱麻。一些地方个人主义盛行,一些党员干部犯错误、出问题,与这种自以为是、独断专行的“老大”作风不无关系。

小平同志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权力过分集中,是个人主义、本位主义、自由主义等问题的总病根。个人代替组织的行为,说到底是权力缺乏监督制约。有制约才有平衡,有公开才能健康。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把“一言堂”变成“群言堂”,决策权力就不会集于一人;健全和落实施政行为公开等制度,让权力运行走出“暗室”进入“玻璃房”,谋取私利的空间就会大大缩小,凌驾于组织之上的现象就能得到遏制。

军队是要打仗的,集体决策比什么都重要,决策失误后果更严重、危害更大。尤其是当下,“脖子以下”改革已经全面展开,不少部队将面临重组、转隶、撤销,许多官兵将面临分流、转岗、退役,调整之深、转型之难、任务之重前所未有。面对这场大考,各级党委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权威,做到该请示请示、该报告报告,重大事项决不允许“迈过锅台上炕”,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该以组织名义出面的不要以个人名义出面,该集体研究决定的个人就不要随意表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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