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断一条路 杜绝权力的“朦胧感”和“变戏法”

来源:中国军网综合作者:魏寅责任编辑:李晨
2017-05-12 04:21

官断一条路

《醒世姻缘传》载:“官断十条路”,输赢何似,胜败难期。古时官员断案,案情稍有模糊之处,官员的合法选择就有十种之多,左一点、右一点,宽一点、严一点,怎么断都不算错。其中的门道,老百姓是不明白的。“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总之谁有权,谁有理。

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书生赴乡试,在一祠前小憩,忽闻祠后有人声。一人曰:先生何来?一人曰:我与旁边的坟地争地界,讼于社公,先生熟悉断案的门道,请揣其胜负。前一人笑曰:先生真书痴耶?夫胜负乌有常也。

随后,此人陈列出“争地界”的十种断案方法,结果竟各有不同:可使富者胜,也可使贫者胜;可使强者胜,也可使弱者胜;可以使两胜,也可以使两败……最后他总结道,“是十说者各有词可执,又各有词以解,纷纭反覆,终古不能已也”,如果阴间的冥官鬼卒时常处理这样的纠纷,就可发大财了。

纪昀讲的鬼怪故事,实为辛辣的讽刺。两个泉下之鬼产生地界纷争,官司的输赢,竟有十种结果,完全取决于哪一方的财力足、能量大、资源多。“冥官鬼卒”总会选择自己获利最大的断案方法,如此一来,处理的官司越多,则获得的私利越大。官员用权有了弹性空间,权力就成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摇钱树。

也有一些“断案”,不为牟利,全凭喜怒。《红楼梦》载,湘云说黛玉像戏子,宝玉怕黛玉生气,直向湘云使眼色,这一来不但气恼了湘云,又惹来黛玉劈头盖脸一顿数落,想当好人,却两头不落好。宝玉道:“我并没有比你,我也没取笑,为什么与我生气呢?”黛玉道:“你还要比?你还要笑?你不比不笑,比人比了笑了的还利害呢!”脂砚斋于此处评道:“可谓官断十条路是也!”

这里的“断案”还是闺阁中的小打小闹;真正的官员倘若如此做派,那就贻害无穷了。《老残游记》第七回中记载,曹州府有个玉大人,“这人很惹不起的:无论你有理没理,只要他心里觉得不错,就上了站笼了。”即便滥施酷刑,让人上了站笼,想必这玉大人也会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以秉公执法的名义干荼毒百姓的事情。总之,他口含天宪,权力无边,理直气壮,无可挑剔。如此官员,怎能不让人胆寒?

官断的缘由,可以是“牟利于己”,可以是“施怒于人”,也可以是“取媚于上”。《史记》中有个酷吏杜周,治狱时“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者,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有人质问杜周:“君不偱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是,狱者固如是乎?”杜周的回答倒是很直爽:“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他说的“当时为是”,也就是“县官不如现管”,按照上级领导的意思办。

官断十条路,祸患无穷;官断一条路,方是正途。官员倘若敲扑任意,颠倒黑白,“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辩”,以致权力大于法律、权力支配法律,公平和正义又从何说起?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戒惧。正因为如此,官员当行“画一之法”,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

《汉书》记载,汉文帝出行经过中渭桥时,有个人从桥下跑出来,使皇帝车驾的马匹受了惊吓。廷尉张释之受命审讯此人,了解情况后,奏上判决意见:此人违反回避的禁令,判处罚金。汉文帝嫌判得轻了,因而发怒。张释之却说,“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现在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随意加重刑罚,老百姓就不相信法律了。良久,汉文帝说:“廷尉当是也。”这个廷尉,可谓“官断一条路”的楷模。

法令有恒则国静,赏罚得中则兵强。古往今来,公正执法、赏罚严明,都是锻造“投之所往,天下莫当”钢铁劲旅的铁律。诸葛亮挥泪斩马谡,毛泽东严惩战将黄克功,都以公正赢得军心。当前,我军正在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领导干部尤其要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压缩自由裁量的空间,减少自由发挥的选项,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杜绝权力的“朦胧感”和“变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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