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军管会重申入城纪律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档案馆 责任编辑:孙智英 2019-07-19 22:06

通知(第八号)

军管会对外第一号通告“关于进入武汉应注意和遵守事项”第五条曾经规定:在初进城市,秩序尚未完全恢复之前,凡属军管会工作人员,不得个人私自进出娱乐场所。”并曾规定:“按时办公,未经请假不得擅离职守。”但现在佩带军管会臂章者,在街道上到处皆是,甚碍观瞻,又为妨害工作。现再重申前令,请各部门负责同志严格检查入城纪律之执行,为要。

军管会

五月廿七日

1949年5月16日至17日,武汉三镇陆续解放。为肃清反动势力、进行全面接管、恢复生产流通、建立革命政权,遵照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电令指示,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军管会)于5月22日宣布成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谭政兼任主任。军管会是武汉解放初期实行军事管制时期的最高权力机关,下设物资接管部、交通接管部、军政接管部、文化接管部4个接管部及1个警备司令部,统一领导全市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管理工作。历经3个月的工作后,军管会圆满完成其历史使命后,于8月16日宣告撤销,将一切权力移交武汉市人民政府及武汉警备司令部,对内停止办公,对外仍保持军事管制。

现收藏于湖北省档案馆的此份《通知》成文于1949年5月27日,是武汉军管会成立后发布的第八号通知,旨在重申部队进入武汉应遵守的各项纪律。实际上,早在武汉解放之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先遣兵团政治部曾经印制下发了大量的《入城纪律守则》,要求广大官兵要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武汉解放后,武汉军管会陆续下发的7份通知中,对于部队、机关团体入城纪律进行了多次强调。针对佩戴军管会臂章者充斥街头,有碍观瞻,妨碍工作的现象,军管会再次下发了第八号《通知》。《通知》全文共140字,重点重申了武汉军管会第一号通告“关于进入武汉应注意和遵守事项”第五条所规定的“军管会工作人员不得个人私自进出娱乐场所,按时办公,未经请假不得擅离职守”的纪律规定,并严令各部门负责同志严格检查入城纪律的执行情况,体现了人民军队纪律严明、秋毫无犯的优良作风。

《通知》的制定和下发,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接管武汉的一项重大举措,为入城部队官兵和机关团体划定了严格的纪律红线,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恢复生产流通秩序、组建人民民主政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正是由于《通知》的严格执行,才出现了武汉三镇市民欢歌笑语、载歌载舞热烈欢迎中国人民解放军官兵入城的感人场景,新生的人民政府才能受到武汉市民的衷心拥护,群众生产生活各项秩序才得以快速恢复。今年是武汉解放及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昔日硝烟和炮声早己远去,但透过这份褐黄色的《通知》,我们仍能强烈地感受到人民军队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担当,这也正是人民军队所向披靡、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根本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