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

来源:湖北省档案馆 责任编辑:孙智英 2019-07-24 19:44

1941年7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成立2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延安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建党以来第一份,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一份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以增强党性为主题的文件,在党的建设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也产生了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决定》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论述了增强全党党性的极端重要性。指出中国共产党面前是伟大而艰巨的革命事业,为了完成所担负的重要历史使命,全体党员和党的各个组成部分要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和统一纪律,团结起来,成为有组织的整体。

第二部分,列举了当时党内存在的诸如在政治上自由行动,独断专行,阳奉阴违;在组织上自成系统,自成局面,强调独立行动,反对集中领导;在思想意识上,一切从个人出发,个人利益高于一切,不与群众真正密切联系等严重违反党性的倾向。

第三部分,规定了如何纠正上述违反党性的倾向和行为。在党内更加强调全党的统一性、集中性和服从中央领导的重要性;要坚决肃清阳奉阴违的两面性的现象;要即时发现,即时纠正,不纵容错误继续发展;要加强纪律教育,严格遵守基本纪律原则;要用自我批评的武器和加强学习的方法来改造自己;从中央委员到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参加支部组织,过组织生活,增强党性的锻炼。

《决定》是党中央就党性问题专门向全党提出来的。它全面深刻地论述了建立一个坚强统一的集中的政党对完成重大历史使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全体党员干部端正了政治态度,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加强了党在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的团结统一,从而为完成党的历史使命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决定》的通过和发出,是党中央对党性问题进行系统思考后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说明党对自身内部关系的认识愈发成熟,对强化自身建设也更加自觉。同时,这也是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勇于自我革命,不断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历史见证。

《决定》的通过距今已有七十多年,中国的社会面貌、中国共产党的地位和使命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决定》中提出的关于增强党性的论述,对于我们今天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