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军区、行署1948年部队机关供给制度及供给标准

来源:湖北省档案馆 责任编辑:孙智英 2019-07-26 22:17

江汉解放区党委、江汉行署和江汉军区部分主要领导同志1948年合影

江汉平原素有“鱼米之乡”之称,贯流其中的长江和汉水,形成了肥沃的土地,产生了丰饶的物产。解放战争时期,江汉解放区是中原解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全在湖北境内的解放区。

1947年12月,在国民党对解放区的重点进攻失败,我军由防御转为进攻的形势下,中共中央中原局决定组建中共江汉区委员会,领导开辟江汉解放区的战略任务,同时成立江汉区行政公署和江汉军区,党委书记刘建勋,行署主任郑绍文,军区司令员张才千。

江汉解放区,东接鄂豫,以平汉铁路为界,北连桐柏,以襄花公路为界,含应山和随县两城,不含枣阳和襄阳两城;西至巴山、宜昌;南界长江,面积达5万余平方公里,人口达800多万。它东有武汉,北有襄樊,南有江陵、沙市,处于敌军进攻和我军防御的前线,因此它的建立和发展历经艰辛,但江汉解放区的党、政、军不忘初心,保持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坚持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

1948年江汉军区、行署联合颁发了机关供给制度及供给标准,内容如下:

兹颁发1948年供给制度及供给标准

此规定乃根据:

1.江汉区广大群众生活在蒋匪及地主土豪统治压榨下,已极度贫困,在军民同甘共苦的精神下,军队党政人员生活不应超过一般群众生活水准,但也照顾到实际需要。

2.由于发动群众及财经建设需时,今年本区财经困难是严重的。因之,要在全党全军发扬艰苦朴素作风,提倡节约,克服困难,严格反对集团或个人的贪污、埋伏、腐化或浪费行为。同时各级财政供给干部要加强对人民、对机关部队服务统一的群众观点,并在不违反政策与制度下,积极设法改善机关部队的生活,消除部分财政供给干部消极应付态度与保守作风,各机关部队军政首长要加强对于供给工作的领导与保证。

3.为适应目前环境与干部情况,取消过去财政供给制度中不必要的繁琐手续,实行制度简化,严格执行及民主管理机关部队财政,机关部队生产一律取消。

4.规定之经费供给标准一律以中州农民银行钞票为计算标准,中州票每200元合银元1元。

希即遵照并具体研究执行为要!

此令

军区 司令员   张才千

   副司令员  韩东山

   政治委员  刘建勋

   副政治委员

行署 兼行署主任 郑绍文

   副主任   华 夫

这份命令体现了我党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清正廉洁的纪律要求,唯有立好规矩,建立制度,才能帮助各级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才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解放战争的胜利和全国的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