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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深新闻工作者申报人选的公示

来源:中国军网 责任编辑:王韵
2021-07-29 15:34:10

根据中国记协《关于向资深新闻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和证章的通知》,每2年在记者节前向资深新闻工作者集中颁发荣誉证书和证章。资深新闻工作者的资格条件为:(1)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新闻性报刊出版单位、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电影制片厂,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县级融媒体中心(传媒中心)等新闻单位,持有国家颁发的新闻记者证或与新闻单位具有相对稳定的聘用或合作关系,从事新闻相关工作的人员。(2)申报的资深新闻工作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新闻宣传纪律,恪守新闻职业道德。(3)申报的资深新闻工作者须从事新闻相关工作满30年。其中,在新闻采编岗位工作不得少于20年;“从事新闻相关工作”包括新闻采编和新闻单位党务、行政、后勤、经营、广告、工程等工作。(4)新闻工作者的工作年限,既包括在同一家新闻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也包括在不同新闻单位工作的累计年限。离开新闻单位后的工作年限不能累计。(5)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刑事处罚的,不得申报。(6)已经领取过中国记协颁发的资深新闻工作者荣誉证书和证章的人员,不再申报。

在有关单位申报基础上,经资格条件审核,下列5人符合申报资格条件。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官兵群众监督,现将人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29日至8月4日。如对人选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10—66736167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爱民街1号

邮政编码:100034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

2021年7月28日

资深新闻工作者申报人选有关情况

1.李希娟,原国防科技大学教研保障中心新闻文化室编审,1988年7月至2019年12月在国防科技大学校刊任职。

2.胡 彦,原解放军电视宣传中心主任编辑,1970年9月至1996年4月在八一电影制片厂任职、1996年4月至2009年6月在解放军电视宣传中心任职。

3.冉征超,原八一电影制片厂主任编辑,1963年7月至1999年2月在八一电影制片厂任职。

4.文 力,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广播电视部主任记者,1981年11月至1996年4月在八一电影制片厂任职、1996年4月至今在新闻传播中心广播电视部任职。

5.陈建中,原解放军电视宣传中心主任记者,1981年8月至2012年7月在解放军电视宣传中心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