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是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军事斗争准备、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唯一的全国性爱国拥军社会组织。
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宗旨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面向服务对象,维护基本权益;开展扶优济困,提高保障水平;搭建沟通桥梁,加快事业发展;动员社会力量,营造和谐环境;参与工作谋划,促进改革创新,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中国现代化进程和民族伟大复兴服务。
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业务范围
△接受和管理符合基金会宗旨的国(境)内外团体机构和个人的自愿捐赠;
△按照国家金融政策规定进行资本运行,使所管理的基金和资产保值增值;
△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资助开展有益于拥军优抚安置事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开展学术交流,支持、推动拥军优抚安置事业的理论研究;
△表彰奖励为拥军优抚安置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
△开展符合基金会宗旨的其他活动。
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主要公益项目
△对重点优抚对象给予生活、医疗等方面救助;
△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和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进入中等学校和高等院校学习的一次性经济补助;
△提供职业介绍和双向选择,建立补助金,扶持退役军人就业;
△资助优抚医院、光荣院、干休所和军供站维修改造;
△补助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维修改造;
△资助开展有益于国防教育的各项事业或活动;
△对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组织国际交流合作项目;
△其他与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有关的公益资助项目。
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管理模式
宗旨和目标明确化、功能和机构设置合理化、工作流程有序化、项目管理精确化、工作记录和档案建设标准化、全面合约管理科学化。
对捐赠的奖励暂行办法
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将从对拥军优抚安置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中,选拔一定数量的副理事长、理事或名誉理事,并通过多种形式予以感谢和表彰,包括颁发荣誉证书、授予荣誉称号和留名纪念等,对贡献特别突出的,在有关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并通过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对单位和个人捐赠给本基金会的款、物,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捐赠人或单位向基金会捐赠的,可以依据基金会《章程》规定与基金会协商,约定下列意向: (一)为该项捐赠举行新闻发布会或者签字仪式; (二)为捐赠人或单位在基金会纪念册、宣传册中做彩页广告; (三)授予捐赠人或单位基金项目冠名权或者将其产品列为基金会指定产品; (四)授予捐赠人或单位使用基金会名称、标识的特别许可;
(五)对捐赠人或单位,可以按贡献大小推荐参加全国双拥先进评选、颁发荣誉证书或担任基金会名誉职务等待遇。
基金会开户银行和帐号: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紫竹支行 0120 0142 1000 1268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王府井支行 3502 0188 0000 60419
联 系 人:顾 磊 陈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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