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军队在从严治军方面屡出铁腕举措:“十项规定”、“禁酒令”、“八个专项清理整治”、“严格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设立基层风气监督员”……一道道军令密集发出,彰显了抓从严治军不松劲、不松手、不松气的鲜明态度。兵以治为胜,治以严为要。习主席强调,治军带兵,必须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下大气力治松、治散、治虚、治软,向一切不严不实问题开刀,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从严治军是建设强大军队的铁律。军队作为国家的暴力工具,面对的是残酷战争、生死较量,对严明法纪有着强制性要求。列宁指出:“军队中是必须有最严格的纪律的。”我军作为新型人民军队,历来以纪律严明著称于世。长征途中,红军拿老百姓一些白菜留下10块银元、喝碗水给个铜板,彰显了人民军队的本色;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依法判决黄克功死刑,昭示了共产党的队伍没有“铁帽子王”;解放战争中,战士不吃老乡一个苹果、部队露宿街头不住民房,以实际行动赢得了民心。正因为始终坚持从严治军,我军才得以保持强大凝聚力战斗力,成为一支战无不胜的军队。历史告诉我们,治军之道,得之于严,严才能正纲纪,严才能肃军威,严才能出战斗力。
律令如山,执法如山,才能确保部队令行禁止。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权威性也在于执行。立了规矩不执行,作了规定不动真格,法规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泥菩萨”。对一支军队来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丢掉的是纪律,败坏的是风气,损害的是战斗力。在和平环境下,部队对纪律规定的执行容易出现麻痹、打折扣的现象,发生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1957年,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制定近30年后,毛泽东同志仍然不忘告诫全党全军,我们军队里头要经常进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教育。只要你空几个月不搞,就松松散散了。1973年八大军区司令员对调时,他还带领大家唱起《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现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存在。法律法规的红线不能逾越,这一条必须在全军牢固树立起来。只有坚决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强化执行力,才能真正让铁规生威、铁纪发力,把从严治军要求落到部队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
带兵要严绝不是简单粗暴,必须严之得法。要严格依法加强部队管理,狠抓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落实,提高部队管理科学性。严是爱、松是害,要求严一些、管理紧一些,既是对党和军队负责,也是对官兵个人负责。日常管理中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部队就会百弊丛生,于个人、于集体有百害而无一利。我们讲部队是一所大学校、大熔炉,就是通过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教育,让官兵百炼成钢、成长成才。严是手段,不是目的。严格要求的目的在于提高战斗力,如果简单粗暴、无限加码,把部队管得缺乏生气,就背离了严的初衷。要把关心关爱官兵和从严治军统一起来,把严格管理和科学管理统一起来,做到严之有据、严在法内、严得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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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形成发展
1927年10月,毛泽东同志对部队宣布三项纪律: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个红薯;打土豪要归公。1928年1月,又宣布六项注意:还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拉伕,请来伕子要给钱;不打人不骂人。同年4月,正式颁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1929年6月,又将六项注意发展为八项注意。1947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重行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三大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